信息来源:阜新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1-22 16: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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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发展完善监督体系
为推进阜新转型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阜新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1月21日)
任国泰
各位委员、同志们:
下面,我代表阜新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部署,总结2019年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志成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作出了安排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市纪委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自觉践行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坚持和完善集体学习制度。市纪委监委把常委会集中学习和理论中心组学习有机结合,持续跟进、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赵乐际书记到辽宁调研、廖建宇书记到阜新调研指示要求,结合中央纪委、省纪委专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第二批主题教育部署,提前谋划,制定方案,统筹推进,一体贯彻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各项要求。将各环节紧密衔接、贯穿始终,深入开展读书班集中研讨、调研成果交流、专题党课和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发现、研究解决影响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组织推进省委和市委部署的10个专项整治,分三批向社会公布工作成果,取得良好反响;牵头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专项整治,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纪检监察纪律作风和工作规范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切实加强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市纪委监委带头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带头贯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认真抓好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强化政治监督,带头做到并监督落实“两个维护”。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自身面临的风险,制定相关方案、意见,立足职责定位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大棚房清理整顿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处置问题线索60件,给予诫勉谈话7人,批评教育6人,通报批评4人。扎实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多次调度推进工作进度,取得显著成果。结案19件,党纪政务处分18人,追缴违规减免缓资金7383.9万元。对违建别墅清查整治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已确定违建问题9宗17栋,全部拆除。
(三)把监督挺在前面,提高监督实效
协助市委落实好《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办法》,每季度对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推动“红脸出汗”常态化、规范化。全市各级党组和党委部门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1676人次。加强基层调研和检查督促,推动日常监督与执纪问责相衔接,着力解决不敢监督、不会监督问题,乡镇街道“零立案”、县区“零移送”问题得到了解决,成果得到了巩固。将督促被巡视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重要抓手,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约谈提醒,推动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完善信访举报平台,进一步畅通党员群众反映情况、开展监督的渠道。制定《阜新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19年实绩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派驻机构把监督挺在前面,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发挥“探头”作用。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别处理846人次、736人次、62人次、83人次,分别占比49%、42.6%、3.6%、4.8%。
(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
制定2019年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点和任务分工,协调推进各项改革。加强对县区纪委的领导和指导,落实“两个为主”。深化派驻监督改革,及时对15家市级派驻机构的名称、职责、机构设置、监督范围及编制配备等作出相应调整。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职能贯通、保障有力,衔接顺畅、形成合力。整合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力量,推进县级派驻改革,实现了全覆盖。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学习贯彻监察法,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及时调整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制发情况通报、线索双向移送等,逐步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建立案件查办协调配合机制。
(五)抓好巡视整改和巡察工作,做好后半篇文章
集中力量抓好中央巡视、省委巡视整改落实。继续推进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月报告、年报告制度,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部办结。认真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阜新“回头看”各项工作部署,第一时间落实任务,反馈意见中涉及市纪委监委牵头整改的任务圆满完成。加强对县区党委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对进展缓慢的县区党委负责同志及时约谈提醒,督促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深入推进市委巡察工作。召开全市巡察工作会议,传达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推动市县区巡察工作贯通发展。及时将监督重点由“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转为“四个落实”,确保中央巡视巡察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细化工作流程,修订巡察组工作规则,探索开展交叉巡察、提级巡察。组织开展3轮巡察,共发现主要问题731个,移交问题线索79件,立行立改问题35个。本届市委巡察覆盖率达到了83.5%。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落实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建立巡察整改成果评估机制,及时公布市委巡察工作情况,有效推进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建章立制。
(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制定实施《2019年推进全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12345”行动方案》,从人员配备、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等方面全方位入手,系统提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在全市乡镇街道集中开展涉农资金、涉农项目和城市民生资金、民生项目大排查大起底,跟踪推动职能部门解决群众身边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共排查发现各类问题12269件,已推动职能部门解决10647件;对纪检监察职能范围内的1622件问题,已办结1310件,立案158件,处分78人,组织处理94人。建立纪检监察“协作区”,探索“乡案县审”,有力促进了基层审查调查的规范高效。
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定期通报典型案件。结案21件,党纪政务处分24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以中央第三督导组“回头看”为契机,扎实开展专项斗争深挖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对重点问题线索提级审核,实行班子成员带头包案。全市深挖排查涉嫌“保护伞”问题线索113件,立案67件,结案39件,党纪政务处分35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七)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大力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等易发多发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坚守时间节点,组织交叉互查、明察暗访,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行为,持续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9件,处理109人、处分101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3批次26件35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全市查处相关问题88件,处理115人、处分106人,诫勉谈话50人。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整治工作,组织开展自查并签订承诺书。
(八)坚持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继续开展减存量、遏增量专项整治,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健全问题线索台账,做到登记一件、审批一件、分转一件,巩固问题线索“动态清零”成果。深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专项工作,组织案件质量检查和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提升案件质量。落实全省审查调查座谈会精神,坚持精准发现、精准执纪,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行为。组织市级领导干部和市直部门负责人参观省反腐倡廉展览馆。举办警示教育培训班,对2017年11月份以来新任职的110余名市管干部进行集中警示教育。编印阜新市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组织案件多发部门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991件,同比下降17.7%;立案1157件(县处级29件),增长18.5%;结案970件,增长6.5%;党纪政务处分845人(县处级40人),增长4.8%。采取留置措施12人。移送司法机关29人。
(九)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主题党日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等活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三会一课”等制度。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谱新篇”主题演讲比赛暨五四运动100周年纪念活动,提高队伍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落实全员培训要求,组织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抓好中央纪委培训教程学习和全员集中测试工作。认真做好干部交流、推荐、考察、任用工作,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动力。通过遴选、择优接收军转干部、申报省考招录岗位等方式,加强干部补充配备,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县区纪委监委干部配备率均达到了95%。强化自我监督,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杨锡怀严重违纪违法案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完善长效监督机制。及时排查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保持队伍纯洁。向党外人士通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制定《阜新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正在选任特约监察员,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一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绩,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的工作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员队伍虽然得到了配备补充,但专业化程度还不够高,战斗力还不够强。二是监督还存在短板,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的情况依然存在。三是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的压力还很大。四是审查调查工作的精准性还不够强,案件数量和质量还不够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立足职能职责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上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制度、上升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任务作出部署安排,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全面部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上下功夫,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刻把握纪检监察工作与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内在关系。监督是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权力正确运行的保证,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四中全会专设一部分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部署,强调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并上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制度,上升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站在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所承担的重要政治责任,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与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内在逻辑关系,自觉把各项工作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持和完善之中、融入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之中,为确保新时代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兴旺发达作出应有贡献。
(二)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着力点。监督保障执行,重在督促制度执行,保障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得以坚持巩固。促进完善发展,重在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推动整改、深化改革,促进制度规定日益健全、不断发展,促进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两者相辅相成、互促互进,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体现在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履行监督责任,促进落实主体责任,紧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紧扣本区域、本单位、本系统的治理开展监督检查,使党和国家各方面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治理效能充分彰显。
(三)形成一体推动、一体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机制”,做好以案促改和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坚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三项改革”一体推进,在更高水平上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提高新时代干部队伍治理能力方面,增强斗争本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贯穿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主线。要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同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更加科学、更加紧密、更加有效地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
三、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这一年对于阜新,也将是推进转型振兴迈出更加坚实步伐的一年。今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和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阜新转型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一)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在深化党的自我革命中勇担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强调,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践行初心使命作为奋斗前行的根本动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把握。要紧密联系阜新实际,在防范化解自身风险、提高斗争能力、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等方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加强对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东北和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中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等问题,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全面开展地区政治生态评价,针对性提出监督建议,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在新起点上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精准发力提升监督质效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充分用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信访和廉政回复、建立廉政档案等方法载体,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贯通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和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多种方式,既督促党员干部正确用权,又推动相关单位堵塞制度漏洞。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二是要提高监督全覆盖质量。当前,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项监督”全覆盖的格局已经形成。纪律监督要突出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权威;监察监督要突出监督的全覆盖和有效性,唤醒公职人员对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敬畏,真正做到公正用权、廉洁用权;派驻监督要突出“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坚守代表上级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定位,真正发挥“探头”作用;巡察监督要突出政治导向,把握督促做到“两个维护”这一根本任务,实现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要注重“四项监督”一体推进、统筹协调,推动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完善监督体系。同时,加强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构建科学严密高效的监督网。三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和方向,综合运用常规、专项、机动巡察方式,开展对15个市直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巡察,实现十二届市委巡察全覆盖。突出抓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确保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强化巡察上下联动、上下贯通,加大提级、交叉、联合、延伸等工作力度,把监督落实到基层。
(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一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对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要优先处置、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让行贿者和受贿者同样付出代价,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二要认真解决好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质效不够高、工作程序不规范、基础保障不到位、能力素质不过硬等问题,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善用各种审查调查措施,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进一步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量。三要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强化以案促改,推进剖析案件、警示教育、廉政提示、监察建议制度化、规范化,推动案发地区和部门健全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落实省委《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做好思想转化、跟踪帮助和监督检查工作。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担当者负责。同时,为受到诬告陷害、错告误告的同志澄清正名,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四要始终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落实落细安全责任,确保执纪执法安全。
(四)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向纵深
一要把2019年涉农资金、涉农项目和城市民生资金、民生项目大排查大起底发现的问题解决到位,线索全部由市(县、区)统一管理,属纪检监察职能范围的问题,要组织力量尽快查清办结;转职能部门处置整改的问题,要全程跟踪、督促解决;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做出计划,分期分批解决。二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着重加强对扶贫工作成效以及脱贫摘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三要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集中力量完成好中央督办重点案件,继续紧盯公安机关已经查实的涉黑涉恶案件,深挖背后“保护伞”。四要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制度,配齐配强县级审理力量,健全完善相关工作程序,防止“乡案县审”走过场,把好基层案件质量关。五要坚持以审查调查为中心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提高主动抓线索、查案件的能力,规范纪检监察“协作区”等工作机制,切实让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程序化运行、体系化实施。
(五)更严更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
一要从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空泛表态、应景造势、不担当不作为等方面突出问题,分类研判分析,认真查找成因,推动综合施治。二要从特点规律入手纠治享乐、奢靡歪风,坚守重要节点,紧盯多发领域,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易发多发问题,时刻防范隐形变异,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三要从遏制增量入手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畅通举报渠道,加强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通报曝光。四要推动实现长效常治。督促各地区部门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开展“回头看”,认真检视存在问题,针对性制定有关规定及正负面清单,建立完善实用有效的制度体系。五要把发现和纠治“四风”问题纳入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范围,实现教育提醒、督促检查、通报曝光一体推进,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六)一体推进纪律检查、国家监察和内设机构体制改革,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严格各项报批报备程序。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优化运行机制,推动纪委监委内设机构与派驻机构职能对接。深化市县两级派驻机构改革,鼓励基层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因地制宜抓好县级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以及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工作,确保改革要求与基层实际有机结合、落实落地。持续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深入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及上级新出台的一系列监察法配套规章制度,健全领导体制、工作机制、适用依据、案件审理等方面一体运行的内部工作机制。加强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部门在线索移交、调查措施使用、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调衔接,进一步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七) 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要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持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促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战斗堡垒的政治功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特权思想,下大力气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带头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二要综合提升履职能力。强化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入职培训、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统筹机关、派驻、巡察人员力量,分层分类加强实战锻炼,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加大干部培养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案件质量提升等载体活动,强化实践锻炼,创新培训方式,切实提高审查调查综合能力。三要强化自我监督。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第一季度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警示教育。严格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制度规则,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砥砺前行,以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阜新转型振兴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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