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阜新日报
发布时间:2024-09-03 15: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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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要求,8月25日至28日,5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20家党组织“一对一”进行了反馈。
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党组织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落实管党治党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总体向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被巡察党组织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深入,落实主体责任还有差距;有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有的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到位, 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有的优化营商环境持续用力不够,距离优质高效的服务还有一定差距。被巡察乡镇有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有力,扶贫项目、“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作用发挥不显著;有的集中整治和长效化管理结合不紧密,人居环境治理不理想。被巡察检察机关有的对诉讼卷宗、文书档案的管理有缺位,检察工作严肃性受到影响;有的案件办理侧重法律规定,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存在短板。被巡察经济开发区有的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不顺畅,“管委会+公司”运行模式未真正实施;有的产业结构调整进展迟缓,主导产业拉动态势还未形成。
各巡察组组长就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相关县区委领导、市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就被巡察党组织做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在整改中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具体工作实践相结合,确保问题整改扎实开展、高效推进,以整改实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按照集中反馈会议要求,市委巡察办将市委主要领导关注的40个重点问题转交给各相关县区委、市人民检察院,要求主要领导对重点问题亲自研究、重点任务亲自推动,切实解决好区域性问题。同时,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领域性问题进行梳理,形成4份巡察建议书,分别通报给市工信局等4家单位,要求相关单位聚焦职能责任,结合工作实际,深化系统治理,实现巡察成果运用最大化。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相关纪委监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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