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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10
太平区纪委监委 注重提高党内监督全覆盖质量,统筹使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人员力量,促进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推动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贯通融合。
起草《太平区推进监督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出台《太平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办法》, 以营商环境优化为突破口、以执纪问责为拳头,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 , 促进党内监督的有关规定在太平深化落实。 下发《优化营商环境 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与区营商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区服务窗口进行检查, 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对防疫资金物资、脱贫攻坚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等多个领域监督检查, 查处 违反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问题 17 件,损害群众利益问题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 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 2 份。
积极构建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一体融合的监督格局,通过开展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等方式,目前,发现主要问题 29 个。同时,出台了《关于区纪委监委监督巡察整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督促落实巡视、巡察和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监督力度,对 8 家单位开展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针对反馈的 67 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105 个,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42 项,整改率达到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