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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27
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 惠冬青
2019 年 6 月 12 日 , 时任太平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惠冬青( 2021 年 1 月退休),于当晚 21 时 25 分,在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辽 JN2666 公务用车,且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被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州大队查获,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上述案件中,惠冬青作为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21 年 6 月,受到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 区纪委监委一直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保持政治定力,以严的态度、严的措施、严的手段,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的纠“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化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