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纪委监委发出通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 “ 四风 ” 、树新风,县纪委监委提出要求:
1 、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烟酒等节礼;
2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
3 、严禁公款吃喝、餐饮浪费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活动;
4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 一桌餐 ” 等隐蔽场所或利用机关食堂、内部宾馆、培训中心等违规吃喝;
5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6 、严禁公款旅游或公款支付娱乐健身活动;
7 、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
8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9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0 、严格遵守值班值宿制度,值班期间不准饮酒。
节日期间,阜蒙县纪委监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0418-8822220 ,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请您模范遵规守纪,自觉接受监督,带头营造风清气正、廉洁简朴的节日氛围!
祝您节日愉快,工作顺心,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