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清河门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12-27 10: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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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4月24日-5月22日,第二巡察组对区人社局进行了巡察。8月12日,区委巡察组向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推进整改工作情况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人社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积极有序的开展整改工作。
(一)态度坚决,迅速行动。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人社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清河门区人社局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对照整改问题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聚焦问题,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具体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问题的整改责任分解到人,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把落实反馈意见列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对复杂问题,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统筹协调,综合解决。同时,定期专题研究、定期督查整改工作,确保有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四)总结经验,注重长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积极把各项整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党的思想路线不深入,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主题教育整改不彻底
1.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问题。
一是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材料归档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完善了《清河门区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增加了会前准备内容,由原来10条规定增加至11条。(2)完善了《区人社局党组织档案管理制度》,对细节不完善、有漏洞的制度措施做到了进一步完善。(3)对2020年党组会议档案资料归档情况进行了自查,重新进行了归档整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牢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将党员应知应会知识进行汇编,形成应知应会知识100条并下发,组织党员自学。(2)开展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组织全体党员开展答题活动。(3)通过自学和测试,广大党员已经基本掌握应知应会知识。下一步将通过周末大讲堂、三会一课等形式继续开展学习,实现党员熟练掌握应知应会知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 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不彻底问题。
一是拟定《清河门区引进高学历人才三年行动计划》未落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鼓励企业在现有政策前提下积极引进高学历人才。(2)结合事业单位实际需要,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已开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学历人才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没有认真落实省委九巡整改措施,学习强国活跃度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支部书记牵头对学习强国学习积分低于2000分的16人进行了约谈。对学习分数较少的同志,要求每天学习不少于40分,截止目前,已全部突破2000分。(2)支部加强对学习强国学习的检查督促,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学习分数,并进行公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度不规范,没有具体执行时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窗口首问负责制》、《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窗口限时办结制》、《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窗口一次性告知制度》、《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窗口服务承诺制》四项制度已经按照要求把执行时间补全。(2)对现行所有制度开展了自查,实现其他制度措施规范完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开展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建设情况汇总表》等15个表格没有单位名称等具体内容,都是空白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建设情况汇总表》等15个表格不应列为存档内容,已从档案资料中移除。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执行工作程序,按规定严格审核相关资料,规范档案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是制定方案照抄照搬,脱离单位实际。
整改落实情况:已召开党组会,就制定方案等工作专题研究,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我局工作方案时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设计有效载体,突出行业特点,将办法、措施细化、实化,确保有特点、有实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4. 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存在慢作为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提高津贴问题已经按照文件要求审批完毕,执行最新津贴标准。(2)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积极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向区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履行新时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职责有差距,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5. 劳动监察执法工作不规范,执法力度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巡察反馈意见,由王雪冬同志对劳动监察工作开展了调研,根据调研情况,要求劳动监察工作在日常执法监察工作中,严格建立执法台账和执法清单,规范执法程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违规企业做出责令整改,未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6. 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完善了管理体制。指派专人监督管理用工单位,对全区32名劳动监察员,分组分工明确责任,力求监察无死角、无疏漏。(2)健全管理机制。根据用人单位工作性质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公益岗管理各项规章制度。(3)加大管理督查力度。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不定期对公益岗上岗情况进行抽查,实施双重监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7. 个人发言材料不严谨,存在雷同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对材料雷同的同志进行批评,并责令重新撰写材料,目前所有材料均已重新撰写并上交机关党支部。(2)今后工作中支部对党员上交的材料认真检查,材料不合格的及时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8. 发文不严谨,存在照抄照搬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加强作风建设,完善发文、审核等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工作作风不严谨的事件再次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9. 工程款合同协议履行手续不健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严格执行财经纪律。(2)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规范业务行为。(3)分管领导对财务工作加强监督指导。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0. 票据填写不规范,财务支出无明细问题。
一是财务支出无明细问题。
二是支付2018年6月1日和6月20日差旅费52元,报销单上报销日期未填写。
整改落实情况:由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牵头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巡察发现的财务方面的问题,改正错误。举一反三,对财务工作严格提出严格要求,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同时加强分管领导对财务工作的审核把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1. 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召开党组会,把“三重一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作为重要议题,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党组会议记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仍有欠缺,党支部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2.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支部会议与党组会议混淆,会议记录存在后补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了开展了《支部工作条例》专题学习,加强党组成员和党支部成员对基层组织活动有关规定理解和掌握。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在工作中已经严格区分支部会议和党组会议,支部会议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是2019年4月23日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在2019年4月19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研讨会记录之前,会议记录存在后补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会议记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速记能力,会议记录等各类资料做到规范完整。经自查2020年后会议记录无后补现象,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3.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民主生活会档案不健全问题。
一是2016年1月20日,“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2017年7月20日,“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民主生活会,2018年1月5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民主生活会都缺少会议通知。
整改落实情况:(1)召开党组会,要求从党组成员做起,提高对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的重视程度,实现民主生活会等各类党内政治生活内容具体,程序规范。(2)已经制作了规范的民主生活会程序清单,按清单逐项准备会议材料。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2017年7月20日,“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过于简单;2017年9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十分凌乱,过于潦草。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了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党建工作能力。严格要求党建工作细节,党建活动记录做到规范完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4. 党建材料归档不规范问题。
一是2015年党建材料只有“三严三实”主题活动的相关存档材料,无其他党建存档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重新修改了《区人社局党组织档案管理制度》,对细节不完善、有漏洞的制度措施做到了进一步完善,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过于简单。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了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党建工作能力。严格要求党建工作细节,党建活动记录做到规范完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5. 党组织建设不规范,支部工作弱化。
2017 年6月29日,局机关党支部决定预备党员杨磊同志为组织委员,不符合相关组织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1)组织了《支部工作条例》专题学习,加强党组成员和党支部成员对基层组织建设有关规定理解和掌握。以贯彻落实《支部工作条例》为重点,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2)已重新调整了局机关党支部委员,均符合组织规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左志刚 联系方式:电话0418-6011588;电子邮箱1831025159@qq.com
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0 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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