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清河门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1-05-17 13: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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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执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清河门区纪委监委坚持做实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建章立制,强化教育,加强管理,延伸触角,在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取得了扎实的成效。
一、建章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为保证跟踪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清河门区纪委监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试行)的分工意见》和《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试行)》。对跟踪帮助对象、工作时间、工作主体、责任分工及帮助方式方法进行明确规定。建立了定期汇报制度,案件审理室对区纪委监委开展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促检查、情况汇总和统计分析,每个月汇总一次情况,定期向区委报告、向组织部门通报跟踪帮助有关情况。
二、强化思想教育,做好跟踪管理。受处理处分党员是一个特殊群体,对他们教育、管理、转化、帮助工作做得好,能够切实提高监督执纪效果。对于受处理受处分党员干部的不同问题,区纪委监委采取分门别类对待,列好时间点和任务清单,逐个销号。截至目前,组织开展监督检查4次,跟踪回访26人次,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26次。工作中形成综合分析评价材料,并归入干部廉政档案。
三、抓好“三到位”,强化执纪效果。一是确保处分决定送达到位。在处分决定下达后,坚持受处分人员本人签收,在处分决定装卷稿上签名捺印,并签写日期。同时,处分决定下发后,及时将处分决定送达组织、人事、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等相关部门,由接收人员签字签收,确保处分决定送达到位。二是确保处分决定宣布到位。在将处分决定送达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时,明确在处分决定送达后一个月内按《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要求完成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发挥一案一警示作用。三是确保工资待遇调整到位。组织人事部门及时办理受处分人员的职务安排、工资调整、处分决定入档等事项,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严格按要求执行。同时,将职务调整、工资变动情况报区纪委监委。坚持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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