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信息来源:清河门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10-27 15: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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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增强全区各级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我区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乌龙坝镇浦草泡村违规用集体资金招待问题。2013年7月至12月,蒲草泡村在没有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情况下,用集体资金进行违规招待。时任村委会主任孙志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3年8月17日,区司法局原局长张莉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同时,张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3月,张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全区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净化思想,敬畏纪律,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区纪委在全区开展的八个专项行动,深入贯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回头看”,按照中央纪委、省市区纪委要求,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全区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增强纪律规矩观念,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共同维护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者露头就打、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