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清河门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04-29 11: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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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端午两节期间 重申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两节”期间纪律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申相关纪律要求。 全区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禁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严禁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严禁违规使用办公用房;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严格执行公车双侧贴标、按指定地点停放、节假日期间执行封存等项制度;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以各种名义发放津补贴和实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酒驾醉驾、组织参与黄赌毒等违法问题发生。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全区各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尽早作出部署和安排。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在节前对每名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重申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敢于负责、抓好本单位纠正“四风”工作。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要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属地管理有关要求,遵守防控规定,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坚强作风保证。各单位要严控本单位人员在节假日期间途经高风险、中风险和重点地区或在此地区活动,切实掌握人员外出史。
三、履行纪委监督责任。 全区各纪检机构将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紧盯节日“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切实把纪律挺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将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党委(党组)和纪(工)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做好值班值宿等项工作。 各单位特别是具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单位,一定要做好值班值宿工作,做好值班记录。节假日期间,有公车的单位要把公务用车按指定地点封存。确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的单位,要将使用车辆的车牌号和事由详细写出说明,在放假前报送至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1106室)备查。
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举报电话:0418—6011082
区纪委举报邮箱: qhm6011060@163.com
中共清河门区纪委
2020 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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