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清河门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08-03 10: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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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关于上半年工作总结和 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2020 年上半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坚守政治站位,突出主责主业,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
(一)强化政治机关作用,协助区委履行主体责任 。 先后协助区委召开4次区委常委会、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听取重点案件情况汇报,区委书记张俊成多次作出指示和批示。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召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扩大会议,巩固完善区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及行政执法机关向区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工作机制,加强成员单位之间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全区部署开展强化监督保障执行、服务清河门区转型振兴8个专项行动,制定了“1+9”专项行动方案,围绕区委八届九次全会部署,开展重点工作落地落实、整治政令不畅问题专项行动;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围绕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年,整治微腐败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防隐身防变异防反弹”专项行动;围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开展减存量、遏增量专项行动;围绕提高审查调查数量和质量,开展案件质量巩固提高年专项行动;围绕整治以乡村为重点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开展“清廉乡村”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强化政治监督。有序推进政治巡察,全区应巡单位73家(含村、社区),已完成58家,巡察覆盖率79.5%。移交案件线索9件,推进立行立改问题13件。制定《全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等20个机制性问题,为全区巡察工作有序进行提供制度保障。对8家未完成整改公开的单位进行督查督办,下发整改督办单。制发《2019年区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的通报》,指导未巡察单位对照共性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实现未巡先查,未巡先改。
(二)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累计召开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会议18次,研究廉政教育、作风建设、案件查办等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中纪委四次全会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成功召开区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分析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总结部署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全面开展党建考核,压实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全区212名科级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对新任职的16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前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对两镇77名村“两委”班子人员围绕“十不准”负面清单进行联审,对其中8人提出不适合任职建议。结合区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强化监督保障执行服务清河门转型振兴专项行动方案》,梳理下发了全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30项,明确任务和时限,挂图作战。区纪委坚持每半年向市纪委、区委汇报党风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镇街纪(工)委每半年向区委、区纪委报告工作制度。紧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部署强化监督,组织全区各单位和全体公职人员对严禁组织参加群体性聚会聚餐进行公开承诺,发出“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对疫情防控进行督导,共发现各类问题56个,发出整改通知24个,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11条,对6名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围绕全国两会维稳工作责任落实,对镇街及区直11家单位,围绕51个不稳定因素进行监督,因进京“非访”党纪处分1人,利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人。累计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
(三) 围绕专项行动,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提升。
一是扎实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精神,召开纪委监委扩大会议和镇街纪(工)委书记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推进“协作区”建设,集约使用人员力量,着力解决监督力量薄弱问题。制定《2020年党风政风工作方案》,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周报告月调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走千家进万户”活动,走访群众260余户,收集问题线索和建议37条。发放致村(社区)群众的一封信1000份。开展镇街涉农资金涉农项目和民生资金民生项目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督促解决农村妇女“四术费”等问题4件。二是强化作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紧盯元旦、五一、端午等关键时间节点,下发通知,严明纪律要求,及时“咬耳扯袖”。在节前集中约谈各单位财务、办公室主任33人次,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检查18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召开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整治工作会议,发放提醒函予以警示提醒。督促区残联对持有残疾证的党员和公职人员进行清理,注销不合格人员19人,对审计移交的涉嫌低保不合格人员进行排查并及时处理。同时对食品安全、脱贫攻坚、乡村整治等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进行监督。截至六月末,查处违反四风问题案件4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三是强化廉政宣传教育。编发《纪检监察工作动态》6期,通报典型案例8起,发送廉政短信8条,刊发《纪检监察工作动态》3期,在《清河时讯》发表工作动态10篇,制作宣传板报6期。向全区党组织及党员发放《党风廉政建设》、《中国纪检监察报》等书籍报刊近1000份,实现了普纪普法全覆盖。
(四)强化审查调查,执纪执法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不断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量。3次召开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专题会议,通报2019年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情况,突出案件工作,压实镇街责任。建立受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回访制度,严格执行“乡案县审”制度,严格执行《阜新市纪检监察案件质量参考标准》,不断提升案件的审结效率和质量。以案件质量巩固提高年为契机,进行案件质量评查,筛查2件优秀案卷参加全市评选活动。二是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和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强化办案安全工作,对委机关和两镇纪委谈话室进行安全情况检查5次,提出建议8条,出资14万元解决镇街办案设备不足的问题。对超期案件及时进行催办督办。不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公开镇街纪委举报电话。实行区纪委班子对镇街包片包案制度,实行全委办案。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上半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0件,处置问题线索70件,立案24件,结案14件,处分14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6人次。其中,镇街纪(工)委处置问题线索36件,立案13件,结案9件,党政纪处分9人。
(五)推进全员培训,干部队伍素质全面提升。
一是不断深化全员培训。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法规。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观看系列专题片《国家监察》,发放《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释义》、《政务处分法》等材料150份。4人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1人入选市纪委培训教师人才库。观看纪检监察系列业务光碟4盘。落实全员培训“四个一”计划等活动,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讲授业务课。认真开展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活动,围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班子成员带头进行业务培训6节。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疫情防控基本知识、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知识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测试,巩固学习成果。组织全员参加监察官模拟测试,持续开展信息交流,不断提升全委信息工作水平。二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从反腐尖兵到腐败巨贪》警示教育片,深刻汲取潘福忠、刘兴波违纪案教训,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围绕办案纪律、保密纪律等事项签订履职承诺书。三是不断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工作分工》、《区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等各项制度4个,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严防“灯下黑”。建立委机关各室工作周报告制度,强化日常调度管理,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职尽责。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聚焦主责主业,扛稳抓牢政治监督责任。 组织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切实担起政治责任,做到“两个维护”,突出党的政治建设。协助区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压实两个责任,督促推动基层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有针对性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继续完善监督体系,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全面推进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责任任务,加强组织推进。建立特约监察员工作制度,发挥特约监察员监督、建言献策等作用。
(二)紧盯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整治。着重加强对扶贫工作成效的监督检查,对搞虚假脱贫、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有效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对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三)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审查调查质量。 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基层群众利益、公职人员不担当不作为、疫情防控期间失职失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坚持以审查调查为中心,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能力,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有效运用审查调查措施。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制度,进一步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查处案件的能力。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完善区、镇谈话室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走读式谈话及谈话全过程的安全规定,确保执纪执法安全。
(四)围绕作风转变,全力开展专项行动。 围绕8个专项行动,结合全区纪检监察重点工作,推进基层减负、“清廉乡村”等工作,解决好“四风”反弹回潮、群众身边微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不断提高审查调查水平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融会贯通,实现教育提醒、督促检查、通报曝光一体推进。要强化日常监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导向,通过推进专项行动,努力转变作风。
(五)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进巡察实现全覆盖。 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督察督办,对照上级关于巡察整改的新精神新要求,将巡察整改督查督办机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强化成果运用。综合使用“12+N”巡察方式,统筹推进全区巡察全覆盖工作任务,巡察覆盖率实现100%,形成持续震慑,提升巡察质效。
(六)加强队伍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综合提升履职能力,强化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加强调研培训和交流指导,通过以干代训、以老带新、全员培训等方式,强化实践锻炼,切实提高审查调查综合能力。按照“四个一”培训方案要求,持续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工作。建立完善运行体系,健全内控机制,完善制度规则,坚决防止“灯下黑”。结合“走千家进万户”活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解决实际问题、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
下半年,区纪委监委将以坚定的政治信念,良好的精神状态,严谨的工作作风,不断加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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