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新邱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7-13 14: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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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室紧盯“春节”“清明”“五一”、“端午”重要节点,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召开会议对重要节日节点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利用LED显示屏等工具宣传节日节点期间廉洁纪律工作,转发我省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警示案例,并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生的问题,向全区各机关单位、全体党员干部严明纪律要求。 二是抓住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检查。针对“春节”“清明”“五一”、“端午”重要节点“四风”问题,党风室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紧盯重要节点,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重要节日节点之前对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约谈提醒,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组成专项检查组,针对“春节” “五一”、“端午”重要节点期间利用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以及电子红包、快递收送礼金、礼品卡、提货卡、购物卡等“四风”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我区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事件发生,确保了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今年春节、清明前夕,党风室检查组对使用公务用车扫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新邱区公墓、新邱区阿金歹公墓,阜蒙县西园公墓共检查170余辆车,车牌号通过录像记录送至交警队查询,未发现存在公车私用情况。党风室按照市纪委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其它县区进行“交叉互检”,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五一”“端午”期间发现违纪问题线索2条,并且已经向市纪委党风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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