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新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12-28 09: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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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规定,纪检监察机关
对反映的以下事项,不予受理: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
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
围的;
(三)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
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通过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受理平台等方式反映的,
应当告知检举控告人依规依法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或者单位
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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