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太平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03-15 09: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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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安排2个巡察组进驻2 家被巡察党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察和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访受理对象
被巡察单位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区管干部及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二、受理内容
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及破坏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三、反映问题渠道
1.
区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电子邮箱:
tpxc140201@163.com
;
信访举报电话:0418-6327182;
征求意见箱设置地点:
太平区红树路9
号一
楼政务服务大厅、太平区红树路1-8号二楼入口处。
2.
区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子邮箱:
tpxc140202@163.com
;
信访举报电话:0418-2431098;
征求意见箱设置地点:太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红树市场监督管理所、高德市场监督管理所、水泉市场监督管理所入口处。
区委巡察组设统一邮政信箱: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3号(区委巡察办)收,邮政编码:123003。
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个工作日8:3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9日17:00。
中共太平区委巡察办
2022 年3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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