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太平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8-16 10: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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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本轮对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 4 个党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 “回头看”,巡察时间为2021年3月 23 日 - 5 月 14 日,
一、巡察内容
围绕 “三大环境”建设,对标“四个一流”建设标准,对照被巡察党组织所承担的营商环境建设职能责任,聚焦“政治站位、责任落实、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诚信建设、法治建设、生态建设和行业‘痛点’”,监督检查营商环境建设责任落实、政策落地、工作落细情况。重点是深挖细查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隐形问题、本质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和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质的营商环境助推太平振兴发展。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直属部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营商环境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二、反映渠道
第一巡察组巡察区住建局,联系电话: 0418- 6625015、 0418- 6537522;巡察区发改局,联系电话:0418-6539598、 0418- 6537522。电子邮箱:tpxc1201@163.com。
第二巡察组巡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 0418-6323181、0418-6537522;巡察区工信局,联系电话:0418-6537560、0418-6537522。电子邮箱:tpxc1202@163.com。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7:00。
巡察组信访受理时间截止到 2021年 5 月 11 日 17:0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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