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太平区高德街道纪工委
发布时间:2020-08-12 16: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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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党员的质量、纯洁党的组织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德街道纪工委将发展党员的监督作为纪检监察工作与组织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不断探索纪工委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监督的有效途径,既增强了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又有效地解决了党员发展中存在的“带病”吸收等问题。
一、主动参与,把廉政教育融入发展对象的培训内容
抓好入党积极分子成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教育和培训,是发展党员工作中重要环节。为使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从思想上解决“为什么要入党,成为党员后该怎么做?”的问题,街道纪工委主动参与,密切配合组织部门搞好教育和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不失时机地把廉政教育的有关内容融入到学习当中,建立“两学”, “两学”就是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既学习党章和党的基础理论,加强党性修养,又学党纪条规、中央八项规定,加强法纪教育。通过党员大会议、观看教育片、自学等形式,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纪条规等内容,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
二、积极配合,把好发展党员“三道”关
(一)把好“公示”关。对发展党员进行公示,是扩大民主,接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增强发展党员工作透明度的重要步骤。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对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实行“公示”。对公示工作进行明确规定:一是公示内容真。公示时写清楚公示人的姓名、姓别、年龄、学历、公示期限与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二是公示期限满。公示时间按照要求公示7天。三是公示格式规范。统一设定格式,开通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电话。街道纪委对公示期间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组织部门,视情决定是否继续发展。
(二)把好考察审核关。审核、考察是发展党员的重要环节,也是纪委监督的重点。街道纪委主动配合组织部门参与发展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考察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发展“人情党员”等不正之风。对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凡不符合发展或转正条件的一律不得发展和转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把好责任追究关。落实责任追究是强化纪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也是增强岗位人员责任意识,促进工作的有效手段。首先,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手,为责任追究提供依据。街道纪工委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会同组织部门进一步规范了发展党员工作。其次,畅通信访渠道,广泛接受监督。街道纪工委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措施,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再次,严查违纪问题,实施责任追究。如果在发展党员中出现的问题,街道纪工委坚持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的办法,严格按责任进行处理。对于发展对象自身存在的问题,会同组织部门依据上级有关规定,采取组织手段果断处理,该延期的延期,该清除的清除,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对涉及相关单位与责任人的问题,根据情节轻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有关条款,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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