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太平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4 10: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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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区全面推进监督体系建设工作
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区委十三届十六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开创太平转型振兴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2、坚持问题导向,把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起来,着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4、坚持协作配合,统筹加强各类监督,做到事前沟通、事中配合、事后跟进,形成有力协同。
5、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总体目标
以党内监督为主导, 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配置科学、权责协同、运行高效的监督网。
二、明确主要内容
(一) 党内监督。 党 (工) 委 、 党组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党的工作部门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 。纪检监察 机关履行党内监督 和监察监督 专责机关职能, 完善 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 统筹衔接制度 , 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
(二) 人大监督。 依据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手段, 组织代表视察、提出议案建议, 对有关 部门 履行法定职责特别是监督职责情况 ,以及 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进行监督 。
(三) 民主监督。 聚焦党委、政府决策部署 的贯彻落实情况 和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通过协商议政、提案信息、调研视察、发挥民主监督员作用、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等措施,切实增强民主监督实效。
(四)行政 监督。 依照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职责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行政行为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同时,运用好“互联网+督查”平台监督。
(五)司法监督。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实施监督。
(六)审计监督。 审计部门依据《审计法》对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七)财会监督。 财政、审计等经济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对会计核算、经济业务事项、内控制度进行监督。根据《会计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防止经济和会计事务上的违法行为。
(八)统计监督。 依据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监督,检查国家政策和计划的实施,考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工作成绩。检查和揭露干扰统计活动,在统计数字上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坚持原则的统计人员,逃避统计监督等统计违纪违法问题。
(九)群众监督。 社会公众通过 批评、建议、检举、控告和申诉 ,对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监督 。
(十)舆论监督 。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助推 作用, 重点 围绕中心 工作,推出舆论监督报道 ,及时报道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督促加快改进工作。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要成立 全面推进监督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区纪委监委机关担任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专题听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监督情况汇报,统一研判疑难问题线索,排查分析廉政风险点,安排部署工作。
(二)约谈提醒工作机制。 党 (工) 委 、 党组 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三)联动协作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要紧扣监督职能,积极开展日常监督、专项行动、交叉领域督查检查,强化部门联动与工作衔接,联合开展挂牌督办、协同查办,推动各项监督在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办理程序上的密切配合,打破“条块分割”的壁垒,实现优势互补,形成整体合力。
(四)定期报告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要定期总结监督工作成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形成监督情况报告,每半年向区委汇报一次工作,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线索移送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 要认真梳理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属于移送范围的按时限统一移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移送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要求执行。发现党员干部违反党规党纪、需要党组织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报告。审计机关、司法机关等发现党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应当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按照规定移送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强化对监督结果的运用和转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处置转来的问题线索。
(六)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建立全区统一的党员干部信息数据库。组织、人事、国资委等部门负责提供党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国企人员信息数据,组织部负责整合数据。 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 可利用数据库对问题线索所涉人员进行比对、筛查,确保监督对象准确纳入管理范围,为精准监督提供数据支撑。
四、注重监督成果运用
(一)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违纪违法问题, 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要 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问责,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纳入干部廉政档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二)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对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多发性问题, 党 (工) 委 、 党组 要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对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建立健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具体指导、督促落实和监督检查。同时,要加强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一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对监督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党 (工) 委 、 党组 要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日常党性教育、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增强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警示教育,促使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同时,加强对受处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及时准确掌握思想动态,引导其认真汲取教训、积极改进提高。
五、加强党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纪委监委机关、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司法机关、相关行政机关等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委机关,负责日常工作,统一接收、督办问题线索。
(二)强化主体责任。 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 党 (工) 委 、 党组 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定期研判工作,着重发现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风险点。 “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 工作专班负责人,要亲自 组织、研究、部署、督办工作。
(三)明确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要 结合职责 制定实施细则或工作办法,切实 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加强日常监督,强化风险管控, 着重 发现监督领域内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 及时登记、统一编号 ,确保线索不遗不漏。
(四) 严肃追责问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深入 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开展监督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对于应受理而未受理、该移送而不移送、隐瞒不报问题线索的,或者存在严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太平区全面推进监督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太平区全面推进监督体系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孙 鸥 区委书记
王 柱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陆 英 区委副书记
陈 刚 区委常委、副区长
刘 勇 区委常委、 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于景昊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闫晓东 区委常委、区委 统战部部长
李禄华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付云鸿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冯平平
成 员: 杨 晨 区委办公室主任
王 飞 区人大 办公室主任
姜军华 区政府 办公室主任
计 伟 区政协 办公室主任
张立刚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周 虹 区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陈志存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许 莉 区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司德胜 区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
王晓辉 区委巡察办主任
郭 强 区委办副主任、区委督查室主任
张宏鑫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政府督查 室主任
芦 闯 区发改委局局长
吴红利 区教育局局长
张 伟 区工信局党组书记
高雪峰 太平公安局 纪委书记
卢 岩 区民政局局长
惠冬青 区司法局局长
张海伦 区财政局局长
任志明 区人社局局长
张 野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湃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长君 区住建局局长
王 勇 区农业农村 局局长
杨 陆 区商务局局长
王英春 区文旅广电局局长
谷友成 区卫健局局长
王 飞 区退役军人局局长
王 楷 区应急局局长
郑晓梅 区审计局局长
张 炜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 红 区统计局党组书记
贾树清 区营商局局长
张宏政 区法院副院长
隋 新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 牮 水泉镇党委书记
梁卫东 红树街道党工委书记
刘红伟 高德街道党工委书记
雷 良 孙家湾街道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委机关,办公室主任由张立刚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统一接收各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接收、办理、处置台账,明确记录接收时间、办理情况及时限、处置结果,及时整理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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