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太平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6-20 1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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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定岗定责定流程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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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名称 |
工作事项 |
岗 位 职 能 |
岗 位 责 任 |
工作 流程 |
备注 |
1 |
正职岗位 |
负责审理室全面工作。 |
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和镇(街)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认真贯彻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委案件审理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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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业务岗:案件审理主办及内勤 |
负责案件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室内案卷登记、资料保管等工作。 |
1、负责具体案件的审理工作、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2、资料查询、管理,案卷移交。 3、对接收案件进行形式审核、登记,移送案件退补登记。 4、案件数据统计,登记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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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审理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全面熟悉、掌握本职工作内的情况,保证审理的案件质量到位。做好案卷登记、资料保管等工作,确保卷宗登记细致、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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