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细河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7-10-25 12: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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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工)委、党组,区委各部门: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10日至6月10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细河区进行了巡视。8月25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向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省委第十巡视组在充分肯定我区成绩的同时,指出了我区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区委对此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常委会议、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和研究讨论,制定了《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细河开展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以区委文件下发通知在全区范围内执行。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的主要问题涉及三方面11个问题35项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8个问题30项,基本完成2个问题4项,未完成正在推进1个问题1项;提出的三方面12条意见建议,目前已全部落实。
一、关于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开展情况
(一)迅速部署,压实责任。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立即召开常委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制定下发了《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细河开展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共6个方面,分解为23个问题,47项具体问题,分别明确了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两名区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区人大、区政协党组书记、其他区委常委、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为成员的“细河区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委副书记、总工会主席兼任,作为总协调、总调度,协助区委主要领导主抓巡视整改工作的落实。在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又成立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专项小组,分别由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任组长。整改工作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二)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区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巡视整改工作,4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和督导检查整改工作;经常与有关责任领导询问情况、听取汇报、交换意见,推进重点问题整改;每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过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强化督促检查和压力传导,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整改情况上报工作。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一竿子插到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形成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建立制度82项。坚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巩固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关于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四个意识”不强问题。
(1)关于区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协调,领会新发展理念不全面,统筹推进“四个着力”视野不宽、站位不高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素养,创新工作举措。坚决拥护、坚决服从、自觉维护、坚定捍卫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经常、自觉、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二是召开会议确保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第一时间传达、第一时间落实。对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专题会议、领导干部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以及“7·26”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等重大战略部署,在区委常委会上传达学习,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和专题听取贯彻落实情况汇报。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12次,安排部署和专题听取贯彻落实情况汇报15次。
三是加强理论学习和宣传引导,形成贯彻落实讲话精神的思想意识和浓厚氛围。切实抓好理论研讨。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理论武装的重点任务,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细化、量化学习制度,制定实施《细河区〈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建立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库,每个党(工)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都配备1名秘书,确保学习任务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主题学习、交流研讨9次。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举办集中学习会和研讨交流3次;制定下发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及时了解掌握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开展情况。9月25日至9月30日,开展了对基层党委(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督导检查,推动全区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印发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和学习宣传工作方案,迅速兴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9月15日至10月10日,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测试活动,全区1300余名在职党员干部参加测试。持之以恒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不断将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在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以支部为单位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实施了《党的十九大期间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大力开展理论宣讲。制发开展宣讲活动的通知,组建区委宣讲团,深入基层党组织,面向全体党员,深入宣讲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推进”重要讲话精神61场,受众4000多人次;挖掘整合理论宣讲资源,探索创新理论宣讲工作模式,制定了《细河区开展网格化理论宣讲的实施意见》,在全区组织实施网格化理论宣讲工作,9月1日至10月15日,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网格化理论宣讲活动,宣讲102场;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区广泛深入地开展新一轮网格化理论宣讲。
四是抓好基层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制定了《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明确学习重点内容,扎实开展日常学习、分类培训、专题研讨、典型教育,结合基层党建“四查一评”机制,强化督查指导。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情况进行调度督查,对贯彻落实不到位的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改进。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2)关于落实“三个推进”方案多、实效少,19个推进组跟进落实不及时,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委会议精神要求多、措施少,缺少结合实际抓落实的有效措施和办法问题。
一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纳入区委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项部署在细河落细落实。将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融为一体整体推进,一以贯之。目前,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专题会议、推进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情况35次。坚持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穿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中。认真落实《关于全面开展贯彻落实“四个着力”要求2017年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强化主动服务、超前服务、跟踪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完善招商引资政策,深化工业产业基地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推进结构调整。围绕“五大经济板块”,发挥区域优势特色,以“退城进园”、“退二进三”战略为引领,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都市农业和新型城镇化协同发展;着力鼓励创新创业。以点石技术研究院、互联网+产业园区、双创中心等为平台,不断吸引创业创新人才企业,发展上下游实体经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宜居乡村建设、脱贫攻坚、棚户区改造等重点民生工程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让群众在就业、社保、住房、环境、教育、文化、医疗、食品安全等方面切实得到有效保障,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二是围绕落实“三个推进”方案,努力在完善措施、狠抓落实、督促检查上下功夫。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组织有保障,责任有落实,干部有担当,工作有实效。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加强调研,亲自调度,推动“三个推进”各项任务有效落实。19个工作小组均制定了工作方案。从9月4日起,对各推进组的工作每周督办、每半月进行通报,截止目前,已通报2次,并将督办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建立问责机制。发挥问责的警示作用,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部门实行责任追究。对慢作为、不作为,落实不力、发生问题的,在全区进行通报。
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重点做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工作。有效去化房地产库存。前三季度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25.2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1.69%。截至目前,我区剩余库存58.26万平方米,预计全年完成去库存面积2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75%,去化周期缩短至26个月。2017年棚改任务已竣工608套,基本建成任务全部完成;四官营子河142户棚改户已全部签订协议。组建细河建筑集团,为企业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积极稳妥去杠杆。力争广厦钢结构工程集团年底前挂牌上市。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健全监管信息和风险防范机制。落实精简归并社会保险政策。降低实体经济运营成本。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以来,共调整行政职权12项,其中取消3项,接收保留8项,转为日常管理1项。制定并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降低企业税负成本、生产要素成本、经营性服务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筛选上报市重点融资项目22个,加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我区重点产业项目、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落实好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各项优惠政策。加大补短板力度。狠抓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财税保障工作。切实补农业短板。推进农产品精加工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培育合作社。加快土地流转,年内完成土地流转2900亩。加快推进黄家沟村和太平沟村旅游项目建设。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对不符合贫困人口识别标准的依法执行退出机制。重点补工业短板。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路一街”通车和污水管网建设,新二路污水管道已并入开发区管网。推进重点项目宝厦年产7.5万吨钢结构、年产360万平方米轻质隔墙板项目加快建设,新东北电气项目年底搬迁。点石研究院项目已完成厂区定位,正在地勘。祥瑞汽车配件项目正在规划设计。推进拉拉屯村、新地村土地调规,做好老城区企业“退城进园”工作。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全力推进辽宁广厦集团与上海宝钢、中国能建集团等国企合作,以及辽宁汉石集团与南通中南集团合作,通过合资合作“上大船”,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抓好工业经济运行。着力补服务业短板。扎实推进万达广场建设,确保2018年7月开业运营。祥宇玉品项目一期竣工、二期封顶。推进邮政集团物流中心、殊景园等储备项目的洽谈和规划。完善华唐大数据及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基地项目各项手续,确保年底前投入运行。国家生猪市场—辽宁(阜新)市场6月份开市以来,已实现市场交易额5675.28万元,生猪交易量35471头。确保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
着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解决转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围绕拖欠职工相关费用、职工稳定等问题,加快资产处置。尽快完成阜新电力修造厂搬迁改造工作,对接解决“三供一业”剥离处置问题。积极寻求资产变现途径,解决阜新金羽针织厂和阜新制酒一厂拖欠职工取暖费、医药费等问题。对市织布厂、经编厂留守处加强监管,保障退休职工群体稳定。盘活企业资产,拓宽安置资金渠道,实现企业资产不流失。推进金羽针织厂土地证质押问题解决,准备年内挂牌出让;待龙湖路动迁资金到位,保证金属熔炼厂职工妥善安置。坚持合资合作,壮大企业规模。深入推进上海宝钢与广厦集团合作,加快宝厦绿色建筑产业基地尽快达产达效。促进广厦集团与电力修造厂合作,实现民营经济参股国有企业合作经营。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加强党员管理,年底前完成熔炼、金羽、钢球、织布、经编、量具厂99名党员党组织关系向党员所在社区移交工作。
扎实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干部作风转变的实施意见》,针对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11个突出问题,采取了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从严开展正风肃纪、加大干部管理监督力度、强化“两代表一委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提高服务群众制度建设、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9个方面措施。坚持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转变工作作风,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细河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细河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的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日常请销假、考勤、人事调配和聘用等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基层联系点、一线调研等做法。制定了《细河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具体工作办法》和《细河区优化营商环境问责处罚暂行办法》,通过加强督查、严肃问责,推动干部作风转变,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党员干部队伍存在的作风问题,明确重点整治任务,建立整治台账,通过严格执行《细河区违反党的纪律影响行政效能提升专项整治方案》《细河区关于违反党的纪律专项整治实施细则》《细河区专项整治机关工作纪律提升行政效能实施细则》,着力解决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等重点问题。扎实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防止“四风”反弹,推动作风建设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经常性专项检查,对16名违反工作纪律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曝光。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工作,有14名党员领导干部对本人或子女办理婚礼事宜进行了申报,11名科级党政主要领导提交了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书,109人填报了《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弘扬毛丰美干字精神、董福财治沙精神。深入开展向廖俊波、毛丰美、董福财等先进典型学习。严肃考核问责。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注重提拔重用那些埋头苦干、求真务实、不事张扬、扎根基层的干部。把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之中,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全区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广大干部的为民服务意识显著增强,精神状态饱满,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
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办法,结合实际抓好中央和省委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2015年7月部分省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全国两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省委十二届二次、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等中央、省委会议,通过召开区委全会、领导干部大会、常委会议、专题会议、推进会议等学习传达和安排部署。制定了贯彻落实“四个着力”要求2017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三个推进”要求“1+3+1”方案等,全部明确了相应的落实措施和办法,实现具体工作与中央、省委会议精神相结合,以狠抓工作落实保证贯彻中央、省委会议精神取得实效。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3)关于绿色发展理念认识不强,巡视期间,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案件15批次24件,现已办结24件,但环保违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清理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转变观念,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进一步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增强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增强推动绿色发展的紧迫感。
二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定下发了《细河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对所有监管企业(单位)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采取网格化监管,落实痕迹化管理,制定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守法常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定下发了《细河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相关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区委、政府每年将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下一级党委、政府,并签订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状。将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加大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严格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不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的,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和《细河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要求,追究责任。
三是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定期研究调度环境保护工作、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常态化机制。坚持引进项目严格把关,杜绝“两高一资”项目落地。进一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运行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以及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认真落实燃煤锅炉淘汰、环保违规项目清理、饮用水源监控等重点任务。加强新《环境保护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宣传,推动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发展。
四是加强问题整改。成立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细河区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领导包保制度。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15批24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回头看”。中央环保督察组共交办投诉26件,其中16件彻底完成,10件正在按照既定方案加快推进(其中重复投诉5件),目前已逐件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重点环境问题的中期督察和后督察,一旦发现反弹,依法予以取缔并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此项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
(4)关于精准扶贫不到位,2016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45户、540人全部实现脱贫,但仍有42户、70人处于返贫边缘,需要加大精准帮扶力度的问题。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任务书,签订责任书,明确包保人,确保所有建档立卡已脱贫户2017年不返贫。区委书记、区长与四合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书。根据区直各部门人事变动,及时对帮扶责任人进行调整。明确区、镇两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村“两委”的第一责任,强化牵头部门与行业部门责任和担当意识。在区镇两级帮扶的基础上,加强党建促脱贫攻坚,推行“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非公企业党组织+贫困户”、“党员四大户+贫困户”的党建帮扶模式,构建全区“五位一体”共同帮扶的工作格局。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行业扶贫政策对接和政策资金支持。制定了《细河区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并严格执行。2016年,累计发放扶贫资金79.88万元,2017年发放19.92万元。充分发挥区、镇包户责任人的作用,主动深入到结对帮扶的边缘户家中了解情况,掌握脱贫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巡查力度,传导工作压力,倒逼工作责任落实。区、镇两级建立了工作调度机制,实行季汇总、年考核。加强扶贫队伍建设。配强区直单位扶贫人员,抽调镇骨干力量充实扶贫队伍,进一步明确镇扶贫负责人、边缘户的帮扶责任人和村级信息员,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在全面部署动员阶段,各牵头部门将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传达给帮扶责任人,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帮扶措施。召开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落实帮扶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在全面排查整改阶段,区、镇、各牵头部门及相关帮扶责任人集中力量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并对问题进行梳理,逐步逐项形成问题清单,区、镇、村三级帮扶责任人共同研究,对症下药,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对42户70名2017年建档立卡的边缘户制定一户一策的帮扶措施。其中,纳入低保兜底10户15人,正在申请低保1户2人;通过棚户区改造5户16人;企业家与非公人士捐款2户3人;村集体每月发放生活补助3户5人;农副产品回收及兜底保证不返贫3户4人;通过子女增加赡养费18户26人;安排村保洁工作1户1人。将70名边缘户全部上报申请纳入全市精准健康扶贫管理系统。各牵头部门集中汇总审核各责任人的整改帮扶措施报区、镇扶贫办总体掌握。在全程督查巡查阶段,组织区纪委、督查室、审计局、扶贫办对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进行联合检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力度。今年2月10日由区扶贫办、区纪委、区督查室联合组成自查小组对2016年全区脱贫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按照全区贫困户的百分之二十进行抽查,全部符合要求。2月13日市脱贫攻坚工作督查组抽查我区60户已脱贫户,其中大病家庭占51户,发现存在脱贫动态卡填写不完整问题,对此我们及时进行了完善。2017年9月6日,由市扶贫办协调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组成核查组对四合镇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市取得较好名次。目前,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全区扶贫领域进村入户进行巡察,突出整治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违法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5)关于解决民生问题不到位,2017年排查282个重点信访案件,涉及回迁安置等民生问题突出,目前仍有169件没有得到化解,已化解的只占案件数的40%,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大的问题。
按照“攻坚年”活动要求,对梳理出的25件集体访问题落实了县级领导包案;围绕全市“清仓见底”行动交办的62件重点个体访问题,落实了县级领导包案;围绕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对23件集体访全部落实了县级领导包案(“攻坚年”活动开展以来,原25件集体访化解了7件,新增5件),全区29名县级领导每人至少包保1名重点人员。建立了“点、线、面”结合维稳工作机制,从面上建立区委常委包保镇街管委会维稳安保工作机制,全区成立了7个维稳安保工作组,组长由区委常委担任,分别包一镇、四个街道、一个管委会和涉军维稳重点群体;从线上建立区政府领导包保分管领域维稳安保工作机制,每位区政府领导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十九大期间维稳安保工作;从点上实行科级领导包保重点人员机制,落实“四位一体”稳控措施。同时,加强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掌控各案件最新进展情况,全力办结包保案件。对未化解的案件特别是涉及回迁安置的问题,各责任单位制定了化解工作措施,明确了化解时限。目前,169案(集体访21案,个访148案)已经全部办结;169案中稳控主体是我区,化解主体也是我区的75案(集体访21案,个访54案),现已化解息访14案(集体访3案,个访11案)。其余案件由于化解主体不在我区,全部采取了包保稳控措施。加快回迁小区建设进度,着力解决回迁居民安置问题。确保龙泽雅苑小区10月底前完成放户工作,东方龙城小区年底达到预分房标准,河西回迁小区后续工程2018年3月前开工。
此项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继续加大化解工作力度。
2.关于政治站位不高,敏锐性不强问题。2015年12月,在推荐区政协副主席过程中,有的领导干部授意下属帮助拉票案件发生后,区委对拉票违纪问题的负面影响认识不足,区四大班子在三个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1名班子成员剖析材料中,没有结合身边案例,从思想上找原因,从认识上找差距,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更没有以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拉票违纪问题负面影响的认识,做好教育防范工作。从严加强思想教育。把“四个意识”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内容、考察识别干部的首要标准、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和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首要标尺,推动党员干部把“四个意识”要求转变为思想自觉、党性观念、纪律要求和实际行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党员干部在消极言论面前,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管好自己,同时积极正面宣传引导,理直气壮提出批评。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觉悟,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思想观念,杜绝官本位、团伙主义和圈子的思想。开展为干部拉票等搞非组织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说情打招呼、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及时召开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会议,对全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发了《关于在区镇人大政府和区政协换届中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党委书记、组织部门等8个责任主体的监督责任,落实了换届风气监督责任清单。成立了区换届办纪律监督检查组和区换届风气督查组,对换届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同时,加强换届纪律监督,把严肃纪律贯穿换届全过程,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认真开展“四必谈”工作。截止目前,累计与换届相关人员谈话人154人次。认真执行严肃换届纪律承诺制度,共签署承诺书233份。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设置公布了12380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18041812380”手机短信举报平台,各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实行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日报告”、“零报告”和立即报告制度,实行“三查三办”查核机制,重要问题加快办理。及时取消了区镇人大代表选举中,新地村个别村民用拉票串联等行为取得的候选人资格。
二是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紧密结合身边案例从思想上找原因,从认识上找差距。坚持从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抓好《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学习贯彻。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使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刻理解《若干规定》基本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教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不断增强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在四大班子成员中认真开展“回头看”,围绕三个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存在问题。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充分交流思想、互换意见,找原因、找差距。班子成员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认真查找问题逐一梳理归纳,制定完善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强化制度执行。在民主生活会会前,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主要负责人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审查,确保围绕主题,结合身边案例,从思想上找原因,从认识上找差距。区委派人列席各党(工)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对下级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对问题突出的领导班子,区委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严肃指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切实帮助解决。
三是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以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经常性的廉政警示教育。制定了《细河区区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细河区纪委关于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的工作要求》等文件,利用市、区纪委警示片资源,建立警示片轮放制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片。区委党校在主体培训班中重点开展对王珉、苏宏章、王阳等涉及拉票贿选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的典型案例剖析,深入剖析其原因,吸取教训,为学员敲响警钟。对在村党组织选举期间拉票贿选的2人予以通报曝光,达到警示教育目的。
加强换届期间警示教育。结合今年区镇人大、政府和区政协换届,认真吸取推荐区政协副主席拉票案的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切实做到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严肃换届纪律要求,严明“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组织代表、委员观看《镜鉴》和《警钟》,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按照“四必看”要求,在全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会议上,组织换届相关人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印制了“严肃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宣传卡、换届纪律规定汇编,发至每名科级领导干部手中,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学习,要求大家熟知换届纪律要求,将廉政教育覆盖到基层。目前,区镇人大代表已选举产生,将在人大代表培训班以及区镇人大第一次会议时,集中组织人大代表观看《镜鉴》、《警钟》警示教育片,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3.关于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不彻底问题。
(1)关于2012年,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10项,目前已完成2项,取得一定成效8项。但个别干部还存在工作视野不宽,超前意识不足,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
一是加强对全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适时举办各类培训主体班次,积极选派干部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增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四个意识”,拓宽干部工作视野。以“高站位、宽视野、上水平、促发展”为主题,围绕树牢新理念,提升新境界、推动新发展等重点内容,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高站位、宽视野、上水平、促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从9月25日至11月25日,利用两个月的时间扎实开展大讨论活动,从解决思想问题入手,推动解决实践问题。深入开展“尽责明纪强党性”系列活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准则》《条例》,通过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组织学员进行演讲比赛、开展学员论坛,到红色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培训等切实强化党员干部党性观念、政治规矩意识和知识储备。整合各类师资,向上级党校和高校教授专家发聘书,聘任为区委党校客座教师,开拓学员视野。
二是弘扬良好作风,狠抓问题整治。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克服浮躁情绪,抛弃私心杂念,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振兴发展实践中讲真话、察真情、报真数,谋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在全区342个基层党组织中重点开展“基层党建攻坚年”“远学毛丰美、近学董福财、实干促振兴”“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等活动,在全区机关党组织扎实开展“服务中心、建强队伍”示范工程活动。坚持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落实《中共细河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全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若干制度的意见》(阜细委办发〔2015〕16号),包括13项制度,即:《细河区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工作制度》、《细河区党员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细河区选派党员干部到信访部门和镇(街道、管委会)挂职制度》、《细河区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细河区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细河区领导干部征集群众意见制度》、《细河区党员干部网上群众工作制度》、《细河区共产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细河区各级党代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细河区“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工作制度》、《细河区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制度》、《细河区农村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细河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督查、督办制度》。开展领导干部“一走访三推动五帮助”活动,积极推进“五位一体”帮扶促脱贫等活动。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加强对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治,严肃处理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2)关于2015年,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阜新市反馈意见中,涉及细河区19项,目前已完成4项,已取得成效14项,未完成正在推进1项。但还存在主体责任不实、执纪监督问责不力、干部选拔任用把关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把反面教材转化为教育资源等问题。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好头、把好关。区委每年与全区各党(工)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与领导干部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细化责任落实。区委主要领导在每次区委、纪委全会上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做出强调部署。认真落实细河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8项集体责任,班子成员4项责任,纪委7项监督责任。区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区委主要领导每周至少与纪委书记沟通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制定了《细河区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细河区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认真执行。
三是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结合工作实际,2017年5月研究制定了“1+5+1”和“1+1+1”文件。“1+5+1”文件,即:《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细河区区管党政领导干部人选动议酝酿办法(试行)》《细河区区管党政领导干部人选民主推荐办法(试行)》《细河区区管党政领导干部人选考察办法(试行)》《中共细河区委常委会任免领导干部票决办法(试行)》《中共细河区委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领导干部人选办法(试行)》;《细河区区管党政正职管理监督暂行办法》。“1+1+1”文件,即:《关于加强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镇街道管委会及区直部门单位拟内部产生区委管理干部建议人选沟通工作暂行办法》;《关于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全面加强对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同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
四是严格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区纪委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形成警示材料。在关键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2015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5件,党政纪处理5人,对3起典型案件进行了曝光。年初以来,共下发5次通报,对29名违纪人员予以曝光。
五是注重把反面教材转化为教育资源。将省市区的反面教材纳入区委党校各种培训班次的课程。从2017年9月起,区委党校在各个主体培训班的课堂上剖析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典型案例,为学员敲响警钟。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现场教学,在强化“不敢”“不能”“不想”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运用案例剖析材料、忏悔录等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市、区纪委警示片资源,建立警示片轮放制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背叛》《失德之害》等警示片,将廉政教育覆盖到基层。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3)关于2016年,中央第三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涉及细河区24项,目前已完成9项,已取得成效14项,正在推进1项。但还存在拉票贿选、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会议多等问题。以上有些问题存在反弹现象,没有做到常抓不懈。
一是抓好专项整治,严肃换届纪律。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十不准”规定,在全区用人权利点单位,集中开展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说情打招呼、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简化、会议记录不完善、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印发了《镇街道管委会及区直部门单位拟内部产生区委管理干部建议人选沟通工作暂行办法》,切实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下发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统一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会议记录。把严肃纪律贯穿区镇人大、政府和区政协换届全过程,认真执行《关于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进行快速查核的通知》(阜委组通字〔2017〕34号),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在对四合镇换届人选进行全额定向推荐时,对四合镇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遵守换届纪律情况开展了民主测评,未发现违反“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行为。
二是推进干部队伍管理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制定《关于强力开展对干部人事管理混乱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全面加强对干部日常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干部作风转变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开展一次从严管理干部队伍调研督查工作,及时巩固整改成果。
三是着力控制和减少会议。严格执行《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会议和文件精简工作的通知》(阜委办字〔2015〕38号)文件,制定下发了《中共细河区委办公室 细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会议和文件精简工作的通知》(阜细委办发〔2017〕79号)文件。认真落实精简会议各项措施,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及规模,同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区委、区政府召开的会议,能合并召开的合并召开,能不召开的不召开。如召开区委工作会议,将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工青妇7个会议合并召开。今年全省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以及推进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等工作,在这种形势下,今年的会议数量没有增加。6至9月,区委、区政府共召开各类会议84次,数量与去年基本持平。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二)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关于党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1)关于区委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不强,民主生活会不严肃、不认真,有的区级领导干部、甚至是主要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出现抄袭、雷同、网上下载摘抄拼凑等问题,把民主生活会当儿戏、走过场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区委针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区委主要负责人及时督促有关党组吸取教训,作出检查,进行整改,并对相关区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3人向省委巡视组作出了书面检讨。
5月28日有关党组召开党组成员扩大会议,相关区级领导干部向党组做了深刻的检查。6月20日重新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思想再深化、问题再深挖、剖析再深入。真正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制定了7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倡导求真务实之风,讲真话、讲实话、讲短话,讲明白话、讲管用的话、讲自己的话。
5月29日,有关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相关区级领导干部关于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存在网络抄袭问题的检讨。会上,相关区级领导干部在检讨中深刻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重新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7月31日,在有关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再次提出此问题,并制定了整改措施。
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区委《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把握主题,明确要求,规范程序,周密安排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提纲、开展批评、民主测评和整改落实等各环节工作。认真规范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个人检查材料会前由主要领导审定把关。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真正达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目的,多从思想上、作风上、政治上改正自身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并扎实做好整改。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2)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火药味不浓,避重就轻,没有真正做到红脸出汗、触及思想问题。
为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巡视整改期间,我们围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整改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了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上,区委主要领导率先垂范,批评与自我批评“动真碰硬有辣味,红脸出汗触灵魂”。如对有的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起草不认真、有的班子成员工作缺少大局意识能够针锋相对,开展严肃批评,火药味浓了。其他区委常委自我批评能够落细落小、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坦诚相见、开门见山,也达到了红脸出汗、触及思想的效果。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3)关于民主生活会记录不认真,市纪委书记参加指导2016年度区委民主生活会时只记录了“20个字”的讲话内容问题。
认真规范民主生活会记录。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搞好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区委组织部明确职责,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特别是民主生活会记录由分管副部长审定后存档,确保相关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4)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形式轻效果,党建工作与本职工作“两张皮”现象问题。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区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开会讲党建、调研问党建、拉练考党建,带动区委常委和各党(工)委书记定期到党建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区委副书记、区委其他常委结合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特别明确了区委专职副书记的职责主要是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的学习贯彻和督查检查。注重强化考评,坚持用好党建责任落实有效手段,层层签订党建责任状,严格执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联述联评联考”制度,采取“四查一评”(日常巡回检查、半年拉练互查、随机暗访抽查、重点任务督查、评星定级)等方式对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今年,区委相继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基层党建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细河区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等,重点解决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做到有责必尽责、失责必追责,以责任落实倒逼工作落实。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5)关于个别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自觉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机关党建存在“灯下黑”现象问题。
着力解决个别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自觉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机关党建存在“灯下黑”现象的问题。9月13日,围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党性分析,针对存在的6方面具体问题,对应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通过严抓责任落实,重点解决一些党组织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加强有关制度的执行,成立区委区直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专项述职制度,健全指导评价和巡查通报机制,落实问责追责机制。通过严抓组织建设,重点解决一些机关党组织战斗力不强的问题,逐步壮大党建工作力量。通过严抓党内生活,重点解决一些党的组织生活不经常的问题。抓好“党员活动日”长效机制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8项组织生活制度。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6)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个别非公企业党组织弱化,核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强化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核心引领作用。采取调查摸底建台账、因企制宜抓组建、配齐力量强保障“三步走”措施,不断扩大党组织的覆盖率和工作覆盖率,有效提升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工作覆盖率达到了100%,实现了“应建尽建”、“应派尽派”。目前全区非公企业共建立党组织64个,覆盖企业数205家;社会组织建立党支部17个,覆盖社会组织94家。引导全区非公企业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双强六好”活动,着力抓好“扩面提质”工程,深入开展“一走访三推动”活动。培养和树立了顺利完成国家863工程和总装备部科研任务的阜新市天琪电子公司等先进典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发了《关于在全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深化“评星定级”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10月17日对重点培育和下一步选树的10名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进行了集中培训,以点带面,促进整体提升。强化主体责任,进行分类指导和调研督查,结合“四查一评”机制,10月10日开始拉练检查、交叉互检、互评打分。目前,正在对基层党(工)委申报的五星级党组织进行核查验收。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未有效落实,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党支部记录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要求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认真开展集中学习。同时,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经常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和双重组织生活会,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参与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是加强管理,促使各党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化。对“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党支部事先有准备、有安排,做到重点突出,确保活动实效。认真填写、规范使用《党支部工作记录本》,每个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影像留存、立卷归档等基础性工作。严格履行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查找问题、谈心谈话、撰写材料各项程序,区委组织部全程列席指导。区委书记亲自主持撰写区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对每位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有针对性地提出修改意见,确保结合实际、格式统一、事例具体、剖析深刻。
三是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落实区委《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考核评定,实行通报制度。区委组织部选派专人督查考核,定期通报制度落实情况,对执行制度不规范、会议记录弄虚作假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5.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1)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力。有的区直部门涉及多个补助补贴专项,资金达几百万元,连续几年没有经过班子集体研究问题。
一是加强问题整改。针对有关区直部门涉及多个补贴专项,资金达几百万元,连续几年没有经过班子集体研究的问题,制定了“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方案。明确了重大事项决策主要内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机制和程序、集体决策规则、集体决策程序以及责任追究。
二是加强已有制度的执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阜新市细河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阜新市细河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规章制度,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投资类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由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执行。继续执行十七届区政府第30次党组会议精神,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请区政府党组会议审议。大额财政资金的使用严格落实区政府党组会议决议的用途,做到专款专用。大额财政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决策后,由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执行,同时,大项采购均由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不定期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三重一大”审议过程监督,强化效能监察,规范决策行为。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2)关于2013年,时任区委主要领导不按制度要求,不经集体研究,违规签批30余人进入事业单位,其中多数为企业老板和领导干部的子女或亲属的问题。
一是对违规进入人员的档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教文体局、卫计局按照管理权限,对管理的在职干部人事档案开展了“回头看”工作。对人员档案逐个审查,逐一记录。重点对违规进入人员人事档案中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核把关。目前,对违规进入人员档案全部整理审核完毕。
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针对违规进人问题,作为执行政策的具体部门及相关人员,存在政策执行不规范、唯领导指示行事的问题。2017年7月26日,召开区委常委会,将主管部门负责人调离岗位。
三是从制度上堵塞违规进人漏洞。制定出台了《细河区委办公室 细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细河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阜细委办发〔2017〕40号),成立了细河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日常管理、病事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在人事调配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正职不分管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全面实行集体决策,坚决杜绝违规进人问题再次发生。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6.关于选人用人把关不严。“带病提拨”、拉票贿选、违反组织纪律等问题突出的问题。
(1)关于有的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指使下属多开、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用于送礼等支出。时任区委主要领导明知其有违纪问题,仍坚持推荐作为区政协副主席候选人。同时该负责人在推荐过程中,又违纪拉票,在全区造成很坏影响的问题。
一是对有关问题的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对有关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拉推荐票以及在原单位指使下属多开、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用于送礼等支出问题,市纪委于2016年5月31日下达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书。免去了其政协副主席职务,降为正科级,现调整为主任科员职务。对时任区委主要领导,经2016年6月20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于纪律处分,调离细河区,市纪委于6月22日下达了决定书。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专项整治和换届风气监督。对指使下属多开、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用于送礼等支出问题,结合我区实际,重新修改完善了《结算中心管理及报账流程》,严把支出关,全力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区纪委加大查处力度。制定方案并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选人用人把关不严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注重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健全相关制度,规范选任环节,严格问责追究,不断提高全区选人用人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把廉政审核关。重点做好区镇人大、政府和区政协换届人选的廉政审核工作,把好政治关、廉洁关;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坚决查处拉票贿选、干扰换届等违规违纪行为。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2)关于2016年12月,在九营子村党总支部选举期间,有2名党员存在拉票贿选,行贿金额达10多万元,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警告处分,同时取消了两人的当选资格问题。
2016年12月,区纪委对九营子村党总支部违规拉票贿选的2人分别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取消了两人的当选资格。对于拉票贿选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了贿选信息收集、核查、惩处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动基层群众,积极参与基层选举的监督工作。加大惩处力度。对查实有拉票贿选行为的人员,及时取消候选人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记录在案;对于参与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收受财物的选民,严肃批评教育。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协调配合。今年6月2日,细河区委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传达学习阜新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开展“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精神,对全区开展“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将村两委拉票贿选问题做为重点整治内容之一,维护村民的民主权益。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
(3)关于干部日常管理宽松软,有的部门领导干部长期不上班,有的工作人员长达两年多没有上班,存在“吃空饷”问题,但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巡视谈话了解时,单位领导不如实说明情况,捂着掖着,三缄其口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关于强力开展对干部人事管理混乱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全面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对全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年度考核,先后对24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36人次领导干部实行了离任经济事项交接。
二是进一步强化人员工资、绩效工资、出勤补贴等各项支出的审核力度。建立健全人社、财政信息互通系统信息共享。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同时,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细河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岗位人员借调及病事假管理的通知》,各部门、单位按照要求将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和考勤制度执行情况报送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将报送的情况进行统计,作为年终考核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各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和工资变动情况实行月报制度,由人社局进行管理掌握;及时为符合执行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审批病、事假期间工资。
三是区纪委协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部门,对“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清理核查。经过各部门自查和集中清理核查,“吃空饷”有3人,1人于2014年5月已办理停薪手续;1人已于2017年5月辞职;另1人由于身体原因,没有正常上班,也没有履行正式请假手续,现已对其执行病假工资,并扣除相应额度的病假期间工资。下一步,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4)关于干部超配和长期不交流问题仍然存在,区人大超配1名副主任,任职满10年以上不交流的科级干部44人,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12人的问题。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干部交流等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了干部长期不交流工作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要求,将干部交流工作纳入每一批干部调整工作范畴,积极稳妥地做好全区干部交流工作,着重解决任职满10年以上干部不交流问题,使干部交流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目前,区人大超配的1名副主任已消化解决。对应该交流的21名科级干部,目前,已交流12人。
此项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
7.关于干部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通过抽查35名干部人事档案发现,存在缺少干部录用手续、干部履历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入党志愿书等问题,同时还发现个别干部“三龄”时间前后记载不一致、填写个人简历信息与档案材料记载不一致问题。据区委组织部抽查报告反映,全区有32%以上领导干部档案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5月27日,召开全区领导干部大会,要求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混乱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直面巡视问题,立行立改。一是严格档案质量,深入自查自纠。对人事档案的收集、鉴别、整理等专业技能强化业务培训。及时抽调人员,集中人力和时间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明确工作标准,把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放在重要位置,严格按照组织认定结果把关审核归档材料,确保信息前后一致、真实准确。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压实工作责任。健全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干部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干部档案整理制度》等9项规章制度和防火等应急管理预案,使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入口关,确保档案材料真实完整,切实解决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环节不认真、不规范,送交档案材料不及时、不完整等影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质量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区在职干部人事档案全部整改完毕。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8.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关于区委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新部署新要求不深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谋划部署、检查考核不到位,未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2013年以来,区委共召开常委会议74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会议4次;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29次,没有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的问题。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区委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制度,坚持实行区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今年以来共听取汇报3次,区委主要领导每周与纪委书记至少沟通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新部署新要求的学习贯彻,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谋划部署、检查考核,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区政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常务会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区监察局政府廉政建设工作汇报,2017年以来区政府召开党组会、常务会、专题工作会8次听取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特别是日常监督和年末重点考核。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2)关于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领域和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紧不实,常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软任务”,在工作摆布上只“挂帅”不“出征”,在工作落实上空档缺位问题。
加强责任意识教育。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一级带一级。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带动和促使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重点责任落实。坚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开展好“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选准用好干部,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防止“四风”反弹;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严肃责任追究。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区纪委每年两次听取各党(工)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对镇、街道、管委会、区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情况的考核。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3)关于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对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视程度“上热下冷”,存在层层传达简化、逐级落实抽条的现象的问题。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把“书记抓”、“抓书记”落到实处。利用会议、文件以及调研工作等形式,把党建压力传导到最基层。严格执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督促引导各党(工)委书记示范带动,带头抓党建工作,深入开展村、社区评星定级、社区“互联网+党建”等活动。突出抓好“基层党建攻坚年”活动,组织实施四项全区性党建工程,推动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全面提升的基础上实现新突破。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建工作,围绕示范带建设、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制定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把城市基层党建和机关党建摆在突出位置,统筹推动农村、中小学校、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领域的党建工作。加强区纪委对各基层党(工)委、纪(工)委、纪检组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学习制度、工作制度、会议制度的指导。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9.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乏力问题。
(1)关于区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巡视发现,4家区直纪检组、4个街道纪检部门存在长期不办案现象。2013年以来,区纪委立案查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2人,受到党政纪处分29人,其中给予行政处分的占比65%,存在以行政处分代替党纪处分现象。
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敢于亮剑出招,严格做好执纪审查工作。出台《细河区基层纪委履职尽责具体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针对基层纪检部门存在长期不办案现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镇、街道、管委会纪(工)委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细化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职责,同时加大对基层纪(工)委、纪检组做好案件审查和查办协调工作,提升基层办案能力。2015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28件,基层纪工委、纪检组查办4件,占总数的14%。2016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43件,基层纪工委、纪检组查办14件,占总数的31%。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4件,基层纪工委、纪检组立案7件,占总数的50%。针对存在以行政处分代替党纪处分现象的问题。年初至今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7件(次),立案14件,结案10件,党政纪处分9人,诫勉谈话1人,其中党内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纪处分占处理总数50%。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2)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到位,没有体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在追责问责上存在“高举轻放”的问题。四合镇河东村发生“窝案”、“串案”,9名基层干部犯共同贪污罪,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高度重视,切实转变纪检监察机关执纪观念,重点运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灵活性。对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置。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诫勉谈话1人,谈话函询15人;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按照市纪委《关于诫勉谈话的暂行办法》和《关于谈话函询的暂行办法》要求,完善了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制度。针对在追责问责上存在“高举轻放”问题,围绕依规治党从严治党这条红线,坚持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从严自律,更好担负起监督执纪使命。严明党的纪律,做到有纪可依、执纪必严,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3)关于落实“三转”不彻底、警示教育不到位、基层监督执纪力量薄弱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落实好“三转”,聚焦主责主业。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巩固“三转”成效。认真做好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清理工作。2016年8月,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区委、区政府对区纪委、监察局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调整清理,保留和继续参与议事协调机构8个,取消和退出24个,清退率达75%,将更多的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按照《细河区乡镇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认真做好对下级纪检监察干部提名考察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对区直部门和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基层纪(工)委、纪检组的工作指导。认真做好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2016年11月,根据省市纪委要求,区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由原来4个增加到6个,机构名称也作了全新调整,人员力量向纪律审查工作倾斜,为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区纪委重点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进行有影响、有针对性的案例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侵犯群众利益等案件资源,以案说纪,不断促进全区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廉洁自律、履职尽责。组织全区县级领导干部和科级干部、各党支部书记、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到市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利用市、区纪委警示片资源,建立警示片轮放制度,将廉政教育深入基层。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宣传。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式,构建廉政短信平台,在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区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强化廉政提醒作用。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10.关于财务管理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1)关于党政“一把手”直接分管人财物问题突出。全区预算单位81家,其中76家单位的主要领导直接分管财务,占比93.8%问题。
转发了《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阜细委办发〔2017〕21号),制定下发《关于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和物资采购工程项目规定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主要领导带头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自觉维护集体领导,发挥领导班子中其他成员的作用,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各预算单位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干部分管财务工作,没有设副职的单位向纪检和财政部门说明并备案。区纪委会同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加强检查,防止问题反弹。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2)关于2014年至2015年,细河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失控,通过违规领取低保、重复领取低保、利用虚报隐瞒等手段,骗取低保救助资金问题突出,核实档案691人,不符合低保待遇180人,违规金额300多万元,从中还发现低保档案管理不规范、动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一是进行逐条梳理核实。镇、各街道、管委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核实、认真研究、深刻剖析,查明原因,每户填写入户调查核实认定追缴统计表,做到每户每人信息准确。
二是加强资金追缴力度。镇、各街道、管委会对违规发放的低保资金进行追缴,并将追缴名单、追缴金额统一汇总报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办公室。目前,对180户进行了核实认定,其中符合低保条件15户,对不符合低保条件有骗保行为的165户取消了低保资格。制定了《关于违规发放低保资金追缴实施方案》,依据《方案》对违规发放的资金依法依规进行了追缴。
三是加强动态管理,规范低保档案。对现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集中动态复核,强化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镇、各街道、管委会对在册的城乡低保档案进行自查,重点检查要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记载情况是否属实、保障金计算是否正确,进一步提升档案、信息等基础工作质量。严格执行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确保低保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
此项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继续依法依规予以追缴。
(3)关于2013年至2015年,区政府分三次将区财政资金1700多万元借给2家私营企业,尚有900多万元至今未能收回,导致国有资金损失问题。
借款企业分别是辽宁北茅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阜新新兴房地产有限公司。截止目前,两家企业共计929.06万元资金尚未偿还,致使国有资金被企业长期占用。
根据《关于印发细河区人民政府财政对外借款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细政办发〔2016〕40号)文件要求,细河区分别于2016年6月28日、7月27日,对上述两户企业下达催收借款通知书,并由专人与两户企业对借款余额进行核实确认。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将借款清欠事项委托辽宁公明律师事务所,该事务所于2016年8月4日,向两户企业下达催收借款律师函。两户企业回复,承认借款事实清晰,但目前没有还款能力。
辽宁北茅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后,细河区多次催要,但一直未能归还。区财政局于2016年11月3日就借款一事,向细河区法院提起诉讼。细河区人民法院就细河区财政局诉辽宁北茅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2月13日依法作出判决,细河区财政局胜诉,被告“辽宁北茅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细河区财政局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729.06万元及利息”。由于被告至今未履行法院判决,申请执行人细河区财政局于2017年4月18日申请执行。经查被执行人辽宁北茅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阜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没有登记的房产,在银行没有存款,法院暂未查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表示将定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依法执行。在采取法律手段的同时,我们正在积极帮助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目前已引进“方圆国际物流”等项目,帮助其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有望近期解决。
阜新新兴房地产有限公司借款后,细河区多次组织催讨,对方均以目前开发方与施工方因发生纠纷,此案在省高法正在诉讼,楼盘无法正常销售为由,推脱说暂无资金偿还,待高法判决后,资金回笼立即偿还借款。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我们于2017年10月10日,对阜新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细河区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已受理。目前,正在与法院商讨保全其在阜资产,以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今后,细河区将依法依规决策议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决策机制,确保财政资金高效运行、使用安全、不出风险。
此项问题整改未完成,继续依法推进。
1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问题。
(1)关于违规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2016年,有的单位主要领导为父亲大操大办丧事;2013年至2016年,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接连两次向分管企业借用车辆长期使用,分别受到党内、行政警告处分。
针对有的单位主要领导操办父亲丧事问题,市纪委于2016年7月11日下达了立案决定书。7月12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于8月1日下达了处分决定书;针对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接连两次向分管企业借用车辆长期使用问题,经2017年3月14日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并于3月15日下达了处分决定书。区委将引以为戒,继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查办力度。在关键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工作。印发了关于《细河区机关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设立区公务用车平台,负责对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运行管理、调度使用、处置及监督等工作。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2)关于顶风违纪连续发生的问题。巡视期间,有的单位几名领导干部办公室超标,超出正科级办公用房规定面积近一倍;有的单位主要领导接受私营企业宴请,并出入高档娱乐场所。
市纪委对区检察院几名领导干部办公室超标的违纪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于2017年6月19日,经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免去其中1人纪检组长职务;对区法院主要领导接受私营企业宴请并出入高档娱乐场所的违纪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院长、党组书记职务。
区检察院党组进行了认真整改。2017年5月26日和5月27日,召开两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从讲政治的高度对此问题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召开全院大会,向全院干警通报,引以为戒。坚持立行立改。对存在的问题,院党组决定,对超标办公室依有关规定进行改造。6月1日前已完成改造,符合规定要求。2017年7月19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党性分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区法院党组于7月21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改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为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严格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央八项规定,对照“四讲四有”标准,对照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梳理列出三方面12条具体问题清单,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建立长效机制。下一步,区法院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继续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毫不松懈抓整改,以自身整改成效带动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整改落实,确保巡视整改工作真正达到党和人民满意的效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督查,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切实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提高政治能力、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下大气力全面推进各项审判工作。
区纪委将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3)关于“文山会海”依然存在的问题。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2016年,细河区政府制发文件449件。有的领导干部反映,2016年参加会议98次、106天,开会频率压得喘不过气来,没有时间和精力干工作。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关于精简文件、会议的要求,以及《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会议和文件精简工作的通知》(阜委办字〔2015〕38号)文件要求,制定下发了《中共细河区委办公室 细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会议和文件精简工作的通知》(阜细委办发〔2017〕79号)文件。严格落实少开会多调研、统筹安排各类会议、严格会议审批程序等制度,切实精简会议,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及规模;严格执行控制发文数量、改进发文形式、规范发文程序规定,减少发文数量,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发文,能以部门名义发文的不以区委、政府名义或“两办”发文。今年全省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以及推进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等工作,在这种形势下,今年的会议数量没有增加。今年6至9月,区委、区政府共召开各类会议84次,数量与去年基本持平;区委、区政府、两办、政府办共发文135件,同比下降7.5%。
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三、关于提出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关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建议
12.关于区委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密结合细河区实际,把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切实把“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落到实处,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的意见建议。
一是正视差距,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素养,创新工作举措。坚决拥护、坚决服从、自觉维护、坚定捍卫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经常、自觉、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召开会议确保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第一时间传达、第一时间落实。对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专题会议、领导干部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以及“7·26”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等重大战略部署,在区委常委会上传达学习,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和专题听取贯彻落实情况汇报。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11次,安排部署和专题听取贯彻落实情况汇报15次。
加强理论学习和宣传引导,形成贯彻落实讲话精神的思想意识和浓厚氛围。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围绕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切实抓好理论研讨。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理论武装的重点任务,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细化、量化学习制度,制定实施《细河区〈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建立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库,每个党(工)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都配备1名秘书,确保学习任务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主题学习、交流研讨9次。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举办集中学习会和研讨交流3次;制定下发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及时了解掌握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开展情况。认真开展对基层党委(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督导检查,推动全区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印发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和学习宣传工作方案,迅速兴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9月15日至10月10日,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测试活动,全区1300余名在职党员干部参加测试。持之以恒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不断将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在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以支部为单位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实施了党的十九大期间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大力开展理论宣讲。制发开展宣讲活动的通知,组建区委宣讲团,深入基层党组织,面向全体党员,深入宣讲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推进”重要讲话精神61场,受众4000多人次;挖掘整合理论宣讲资源,探索创新理论宣讲工作模式,制定了《细河区开展网格化理论宣讲的实施意见》,在全区组织实施网格化理论宣讲工作,9月1日至10月15日,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网格化理论宣讲活动,共宣讲102场;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区广泛深入地开展新一轮网格化理论宣讲。
抓好基层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制定了《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明确学习重点内容,扎实开展日常学习、分类培训、专题研讨、典型教育,结合基层党建“四查一评”机制,强化督查指导。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情况进行调度督查,对贯彻落实不到位的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改进。
二是紧密结合细河区实际,把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切实把“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落到实处。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纳入区委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项部署在细河落细落实。将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融为一体整体推进,一以贯之。目前,已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专题会议、推进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情况35次。坚持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穿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中。认真落实《关于全面开展贯彻落实“四个着力”要求2017年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强化主动服务、超前服务、跟踪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完善招商引资政策,深化工业产业基地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推进结构调整。围绕“五大经济板块”,发挥区域优势特色,以“退城进园”、“退二进三”战略为引领,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都市农业和新型城镇化协同发展;着力鼓励创新创业。以点石技术研究院、互联网+产业园区、双创中心等为平台,不断吸引创业创新人才企业,发展上下游实体经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宜居乡村建设、脱贫攻坚、棚户区改造等重点民生工程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让群众在就业、社保、住房、环境、教育、文化、医疗、食品安全等方面切实得到有效保障,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围绕落实“三个推进”方案,努力在完善措施、狠抓落实、督促检查上下功夫。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组织有保障,责任有落实,干部有担当,工作有实效。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加强调研,亲自调度,推动“三个推进”各项任务有效落实。19个工作小组均制定了工作方案。从9月4日起,对各推进组的工作每周督办、每半月进行通报,截止目前,已通报2次,并将督办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建立问责机制。发挥问责的警示作用,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部门实行责任追究。对慢作为、不作为,落实不力、发生问题的,在全区进行通报。
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重点做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工作。有效去化房地产库存。前三季度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25.2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1.69%。截至目前,我区剩余库存58.26万平方米,预计全年完成去库存面积2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75%,去化周期缩短至26个月。2017年棚改任务已竣工608套,基本建成任务全部完成;四官营子河142户棚改户已全部签订协议。组建细河建筑集团,为企业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积极稳妥去杠杆。力争广厦钢结构工程集团年底前挂牌上市。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健全监管信息和风险防范机制。落实精简归并社会保险政策。降低实体经济运营成本。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以来,共调整行政职权12项,其中取消3项,接收保留8项,转为日常管理1项。制定并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降低企业税负成本、生产要素成本、经营性服务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筛选上报市重点融资项目22个,加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我区重点产业项目、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落实好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各项优惠政策。加大补短板力度。狠抓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财税保障工作。切实补农业短板。推进农产品精加工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培育合作社。加快土地流转,年内完成土地流转2900亩。加快推进黄家沟村和太平沟村旅游项目建设。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对不符合贫困人口识别标准的依法执行退出机制。重点补工业短板。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路一街”通车和污水管网建设,新二路污水管道已并入开发区管网。推进重点项目宝厦年产7.5万吨钢结构、年产360万平方米轻质隔墙板项目加快建设,新东北电气项目年底搬迁。点石研究院项目已完成厂区定位,正在地勘。祥瑞汽车配件项目正在规划设计。推进拉拉屯村、新地村土地调规,做好老城区企业“退城进园”工作。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全力推进辽宁广厦集团与上海宝钢、中国能建集团等国企合作,辽宁汉石集团与南通中南集团合作,通过合资合作“上大船”,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抓好工业经济运行。切实补服务业短板。扎实推进万达广场建设,确保2018年7月开业运营。祥宇玉品项目一期竣工、二期封顶。推进邮政集团物流中心、殊景园等储备项目的洽谈和规划。完善华唐大数据及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基地项目各项手续,确保年底前投入运行。国家生猪市场—辽宁(阜新)市场6月份开市以来,已实现市场交易额5675.28万元,生猪交易量35471头。确保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
着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解决转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围绕拖欠职工相关费用、职工稳定等问题,加快资产处置。尽快完成阜新电力修造厂搬迁改造工作,对接解决“三供一业”剥离处置问题。积极寻求资产变现途径,解决阜新金羽针织厂和阜新制酒一厂拖欠职工取暖费、医药费等问题。对市织布厂、经编厂留守处加强监管,保障退休职工群体稳定。盘活企业资产,拓宽安置资金渠道,实现企业资产不流失。推进金羽针织厂土地证质押问题解决,力争年内挂牌出让;待龙湖路动迁资金到位,保证金属熔炼厂职工妥善安置。坚持合资合作,壮大企业规模。深入推进上海宝钢与广厦集团合作,加快宝厦绿色建筑产业基地尽快达产达效。促进广厦集团与电力修造厂合作,实现民营经济参股国有企业合作经营。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加强党员管理,年底前完成熔炼、金羽、钢球、织布、经编、量具厂99名党员党组织关系向党员所在社区移交工作。
扎实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干部作风转变的实施意见》,针对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11个突出问题,采取了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从严开展正风肃纪、加大干部管理监督力度、强化“两代表一委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提高服务群众制度建设、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9个方面措施。坚持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转变工作作风,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细河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细河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的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日常请销假、考勤、人事调配和聘用等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基层联系点、一线调研等做法。制定了《细河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具体工作办法》和《细河区优化营商环境问责处罚暂行办法》,通过加强督查、严肃问责,推动干部作风转变,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党员干部队伍存在的作风问题,明确重点整治任务,建立整治台账,通过严格执行《细河区违反党的纪律影响行政效能提升专项整治方案》《细河区关于违反党的纪律专项整治实施细则》《细河区专项整治机关工作纪律提升行政效能实施细则》,着力解决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等重点问题。扎实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防止“四风”反弹,推动作风建设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经常性专项检查,对16名违反工作纪律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曝光。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工作,有14名党员领导干部对本人或子女办理婚礼事宜进行了申报,11名科级党政主要领导提交了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书,109人填报了《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加强先进典型学习和干部选拔任用。大力弘扬毛丰美干字精神、董福财治沙精神。深入开展向廖俊波、毛丰美、董福财等先进典型学习,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严肃考核问责。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注重提拔重用那些埋头苦干、求真务实、不事张扬、扎根基层的干部。把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之中,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全区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广大干部的为民服务意识显著增强,精神状态饱满,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
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办法,结合实际抓好中央和省委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2015年7月部分省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全国两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省委十二届二次、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等中央、省委会议,通过召开区委全会、领导干部大会、常委会议、专题会议、推进会议等学习传达和安排部署。制定了贯彻落实“四个着力”要求2017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三个推进”要求“1+3+1”方案等,全部明确了相应的落实措施和办法,实现具体工作与中央、省委会议精神相结合,以狠抓工作落实保证贯彻中央、省委会议精神取得实效。
三是坚决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省委《关于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意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等要求贯穿党的建设始终。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在各级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安排中不低于总课时70%、党性教育课不低于总课时20%的要求,持续推进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研究制定了《细河区区直党组(党委)议事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区直党组(党委)的议事决策机制,实现党组(党委)议事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区委理论中心组于8月18日开展集中学习,围绕“旗帜鲜明讲政治”进行专题研讨。各党(工)委、党组利用工作例会、支部学习等形式对《关于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意见》进行学习传达,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在9月份举办的细河区第六期青年干部培训班时,开设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和“7·26”讲话精神、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树立党章意识模范遵守党章、廉政教育等课程,切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大了对55名青年干部的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强化干部政治品质考察考核,对存在“七个有之”的坚决不用,已经在领导岗位上的坚决调整。
严格落实区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到纠正“四风”、纪律审查、巡察监督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着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区纪委每年两次听取各党(工)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对镇街管委会和区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情况考核。
此项意见建议已落实。
13.关于要结合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的意见建议。
区委班子于9月30日召开了“整改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书记代表班子结合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逐条对照认领问题。班子和个人都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刻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且全部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民主生活会开出了好氛围,开出了高质量。
此项意见建议已落实。
(二)关于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建议
14.关于区委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存在的廉政风险,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各项制度,强化党组织主体作用和政治功能的意见建议。
一是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存在的廉政风险。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廉政档案。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政策方针,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从法律制度上筑牢廉政防腐的防线。完善制度体系,围绕对行政决策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审批权、人财物权及本单位重大决策的监督和监管,完善执法责任监督体系。根据执法主体权限等情况,细化分析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内在表现形式,及时告知、提醒,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遵纪守法办事,筑牢防腐防线。加强廉政风险预防工作,下发了《关于报送廉政风险点和预防措施的通知》,围绕排查确定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和办法。
二是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区委《关于在全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深化“评星定级”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几点意见》文件要求,推进各领域党组织建设。在社区,深化社区为民服务当先锋活动,把城区基层党建摆在突出位置,推动传统社区党建与驻区单位、新兴领域党建相融合。拓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党员示范楼、延时服务等载体内涵,全面提升社区服务效能。在农村,深化示范带上当先锋活动,围绕沈阜200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带和宜居乡村建设,深入推进“百千万富民强村”工程,壮大村集体经济。开展脱贫攻坚当先锋活动,落实“党建+精准脱贫”方案,继续推行“五位一体”帮扶促脱贫党建工作模式,按时完成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深化红色堡垒当先锋活动,通过铸造“红色堡垒”、选树“红色先锋”、创设“红色项目”,推动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全面进步。在机关,深化转型振兴当先锋活动,深入开展“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讲党性、转作风、作表率”等活动,推动机关党建与服务振兴发展有机融合,确保机关党建走前头、作表率。
三是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以及区委《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不断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抓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落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细化硬化经常化到组织生活的各个环节。开展领导班子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专项检查,使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各项要求在领导班子层面率先严起来、实起来。结合“四查一评”机制,开展交叉互检、互评打分,对存在问题的党组织,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职责。
四是强化党组织主体作用和政治功能。严格落实《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逐级压实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区委承担主体责任,与各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党组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状,于年初、年中组织召开两次党建工作例会,研究党建工作重大事项。区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带头与各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谈话,带头到基层和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区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公开承诺,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分管业务工作。
此项意见建议已落实。
15.关于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民主生活会不严肃、组织生活会不规范、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选人用人把关不严、个别基层组织建设薄弱以及干部人事管理混乱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意见建议。
一是强力开展对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贯彻落实区委《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把握主题,明确要求,规范程序,周密安排各环节工作。分别于9月13日和30日,严格规范地组织召开了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是强力开展对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强化领导和具体指导,保障工作力量,加强督促和指导把关。各级党组织把责任担起来,抓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实现组织生活会规范化。各党(工)委、党组聚焦突出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四查一评”方式,对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质量不高、会议记录弄虚作假的党组织,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并按照《细河区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要求,严肃追责。9月30日前全区机关党组织召开了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区委组织部进行了指导检查,各机关支部党员都能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记录规范,组织生活会的整体质量有了明显提升。通过开展拉练检查、交叉互检、互评打分,10月20日完成了专项整治任务。
三是强力开展对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问题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工作的通知》《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参加党(工)委、党组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同时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每年不低于6次。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党小组敢抓敢管,强化监督责任,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区委组织部以日常调研督查、随机暗访抽查等形式,检查核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同时,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作为考核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力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实绩考核中予以扣分,并按照《细河区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进行问责。8月初,区委组织部对区委常委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双重组织生活记录本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对学苑街道、北苑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了抽查。各党工委班子成员都能按时参加支部学习、小组讨论、组织生活会等各项活动,并有相关记录。
四是强力开展对“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问题专项整治。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为主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省市委要求,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上级党组织对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批评指正;情况严重的,开展整顿,进行组织处理。对“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的部门和单位,9月30日前已完成整改。组织部对四合镇9个村级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行了专项检查,各村级党组织都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开展,规范记录,并留存影像资料。加强了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评定,实行通报制度。
五是强力开展对选人用人把关不严问题专项整治。制发“1+5+1”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任工作。2017年6月以来,细河区委共讨论研究干部5批96人次,每次干部调整均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动议、酝酿各项程序,从严审核干部身份及资格条件,切实做到了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六是强力开展对个别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专项整治。以创建省、市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为牵动,做好区、镇(街道)两级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创建工作。深化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建设2-3个市级“基层党建示范乡镇(街道)”,争创15个市级“五星级”党组织,打造“基层党建示范区”。注重挖掘、树立、宣传党员干部先进典型并发挥示范作用。区委组织部以日常调研督查、随机暗访抽查等形式,检查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整改情况。通过自查自评,目前全区农村、城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公和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中,有42个基层党组织完成了区级“五星级”党组织申报工作,区委组织部制定了评星定级工作交叉互检方案。10月20日全面完成了整治。
七是强力开展对干部人事管理混乱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干部日常请销假、考勤、人事调配和聘用等行为,全力构建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机制。开展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混乱问题专项整治。按照质量高于一切的原则,逐人逐项进行审核整理,着力解决干部档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整理不规范、干部“三龄两历”记载不一致等问题。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作用,人社、教文体、卫计部门配合,认真做好整理、审核和整改工作。截止目前,全区所有在职干部档案全部整理完毕,全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和规范。开展了干部长期不交流工作专项整治和清理“吃空饷”人员专项整治,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果。下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此项意见建议已落实。
16.关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的意见建议。
坚持从严治吏,大力加强干部选拔管理监督。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认真做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工作。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加大对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制度,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早提醒纠正,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2017年6月以来,共对38名新提拔干部进行了任职公示,对1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离任审计委托,对11家单位22人次干部开展了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层层压实换届责任,对风气不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问责,确保换届风清气正。2017年5月研究制定了“1+5+1”和“1+1+1”文件,全面加强对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同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
此项意见建议已落实。
17.关于针对违规进人问题,要严肃整改,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从制度上堵塞漏洞的意见建议。
一是对违规调入人员档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教文体局、卫计局按照管理权限,对管理的在职干部人事档案开展了“回头看”工作。对人员档案逐个审查,逐一记录。重点对违规调入人员人事档案中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核把关。目前,对违规调入人员档案全部整理审核完毕。
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针对违规进人问题,作为执行政策的具体部门及相关人员,存在政策执行不规范、唯领导指示行事的问题。2017年7月26日,召开区委常委会,将主管部门负责人调离岗位。下一步,区纪委将继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及时处理。
三是从制度上堵塞违规进人漏洞。制定出台了《细河区委办公室 细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细河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阜细委办发〔2017〕40号),成立了细河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日常管理、病事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在人事调配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正职不分管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全面实行集体决策,坚决杜绝违规进人问题再次发生。
此项意见建议已落实。
(三)关于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18.关于区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的意见建议。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区委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制度,坚持实行区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今年以来共听取汇报3次,区委主要领导每周与纪委书记至少沟通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新部署新要求的学习贯彻,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谋划部署、检查考核,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区政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常务会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区监察局政府廉政建设工作汇报,2017年以来区政府召开党组会、常务会、专题工作会8次听取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重点加强日常监督和年末重点考核。
班子成员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加强责任意识教育。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一级带一级。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带动和促使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重点责任落实。坚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开展好“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选准用好干部,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防止“四风”反弹;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严肃责任追究。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区纪委每年两次听取各党(工)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对镇、街道、管委会、区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情况的考核。
此项意见建议已落实。
19.关于纪委要落实好“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敢于亮剑出招,运用好“四种形态”,紧盯“三重一大”等工作中的风险点,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制度落到实处的意见建议。
一是落实好“三转”,聚焦主责主业。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巩固“三转”成效。认真做好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清理工作。2016年8月,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区委、区政府对区纪委、监察局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调整清理,保留和继续参与议事协调机构8个,取消和退出24个,清退率达75%,将更多的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按照《细河区乡镇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认真做好对下级纪检监察干部提名考察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对区直部门和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基层纪(工)委、纪检组的工作指导。认真做好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2016年11月,根据省市纪委要求,区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由原来4个增加到6个,机构名称也作了全新调整,人员力量向纪律审查工作倾斜,为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区纪委重点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进行有影响、有针对性的案例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侵犯群众利益等案件资源,以案说纪,不断促进全区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廉洁自律、履职尽责。组织全区县级领导干部和科级干部、各党支部书记、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到市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利用市、区纪委警示片资源,建立警示片轮放制度,将廉政教育深入基层。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宣传。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式,构建廉政短信平台,在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区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强化廉政提醒作用。
二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敢于亮剑出招。针对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严格做好执纪审查工作,加大问题的查办力度。出台《细河区基层纪委履职尽责具体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针对基层纪检部门存在长期不办案现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镇、街道、管委会纪(工)委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细化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职责,同时加大对基层纪(工)委、纪检组做好案件审查和查办协调工作,提升基层办案能力。2015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28件,基层纪工委、纪检组查办4件,占总数的14%。2016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43件,基层纪工委、纪检组查办14件,占总数的31%。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4件,基层纪工委、纪检组立案7件,占总数的50%。针对存在以行政处分代替党纪处分现象的问题。年初至今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7件(次),立案14件,结案10件,党政纪处分9人,诫勉谈话1人,其中党内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纪处分占处理总数50%。
三是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高度重视,切实转变纪检监察机关执纪观念,把握好“树木”与“森林”关系,重点运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灵活性。对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置。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诫勉谈话1人,谈话函询15人;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按照市纪委《关于诫勉谈话的暂行办法》和《关于谈话函询的暂行办法》要求,完善了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制度。针对在追责问责上存在“高举轻放”问题,围绕依规治党从严治党这条红线,坚持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从严自律,更好担负起监督执纪使命。严明党的纪律,做到有纪可依、执纪必严,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
四是紧盯“三重一大”等工作中的风险点,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制度落到实处。深入查找全区各部门的廉政风险点,加强防范。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文件,加强对“三重一大”审议过程监督,强化效能监察,规范决策行为。强化纪委机关和组织部门的协调配合,抓好落实。
此项意见建议已落实。
20.关于完善执纪审查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狠抓制度落实的意见建议。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严格落实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要求,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涉及被审查人涉嫌犯罪的,协调办理移送司法机关事宜。做好安全责任制落实,加强保密工作,出台了《细河区纪委监察局办案安全制度汇编》,落实2名以上执纪人员共同谈话制度,配置完善谈话全程录音录像设备,实现谈话场所周界及重点部位的监控设施全覆盖。建立了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查人才库。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镇、街道、管委会纪(工)委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同时加大对基层纪(工)委、纪检组做好案件审查和查办协调工作,提升了基层办案能力。
此项意见建议已落实。
21.关于抓好对党员干部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的意见建议。
认真执行《区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开展好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工作。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在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结束后,对新任职的干部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对2017年任免的40名科级干部,区委书记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39名新任职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区纪委书记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在区委党校开设专题警示教育课程。制定了《细河区纪委关于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的工作要求》等文件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利用市、区纪委警示片资源,建立警示片轮放制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片,将廉政教育覆盖到基层。下一步基层纪(工)委也将制定相关方案。与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定了《2017年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启动了正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工作。把好干部任职交流廉政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函37份。
此项意见建议已落实。
22.关于认真核查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的意见建议。
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18件,其中了解关注类4件,参考类14件。细河区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组建调查组,采取初核、函询等方式,优先办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截至10月25日,立案2件,正在初核4件,了结11件(其中,重复访3件),暂存1件。
此项意见建议已落实。
23.关于严肃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的意见建议。
围绕巡视组指出的违纪问题屡禁不止、顶风违纪连续发生、“文山会海”依然存在,加快问题处理。同时,按照区《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违反党的纪律和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将执行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加强全区行政效能提升紧密结合起来。把推进干部作风转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推进细河振兴发展实践,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坚持层层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转变工作作风,以上率下,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干部作风问责办法,制定完善相应配套措施,坚决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无视制度规定的行为。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党员干部队伍存在的作风问题,明确重点整治任务,建立整治台账,做到可操作、可检查、可监督。四是严肃考核问责。把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之中,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此项意见建议已落实,长期坚持。
四、关于下一步巡视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全区上下围绕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全面政治体检和补课,进一步深化了对政治巡视的认识,切实纠正了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相关责任人,有力彰显了巡视的利剑作用和震慑作用。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目前整改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特别是集中整改阶段建立的制度机制还需要持续推进落实,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和移交问题线索还需要加大查处力度,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还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下一步,区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对党负责、对细河区干部群众负责的精神,以主动认领的自觉、知错就改的态度、敢于担当的勇气,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上下联动,全面深入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政治生态改善,以实际成效推动细河振兴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整改工作方向
坚持把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作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根本遵循。始终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既为做好巡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扎实推进巡视整改落实指明了方向。一是坚定巡视整改的政治方向。切实发挥各党(工)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确保中央和省市委政令畅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巡视整改的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抓深思想建设、抓紧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严反腐倡廉建设、抓牢制度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坚持有责必问、有问必严。三是坚守修复生态的价值取向。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切实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把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把正确用人导向鲜明树立起来,坚决扭转不良风气,净化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
(二)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更加注重全面,始终坚持从严,切实强化治理。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和区管干部存在的廉政风险,坚持以上率下,抓住“关键少数”,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一级一级压实,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干部人事管理混乱、干部长期不交流等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把选人用人关,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找准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定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坚决执行“六项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下力气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压缩腐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加强区委巡察工作机构力量,完善巡察工作格局,强化政治巡察,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质量。按照“越往后越严”要求,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三是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切实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乏力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以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惩治的威慑作用。认真核查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顶风违纪问题。
(三)坚持持续用力,驰而不息地推进后续整改
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扎扎实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区委常委加强对分管系统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强化指导、严格监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各党(工)委、党组再接再厉、持续发力,进一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不当局外人,发挥整体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坚持分类推进。对已经完成和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对未完成的需要分步实施和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作出后续工作安排,持续跟踪督办,确保任务、责任和进度三落实,不解决问题决不放手,不达标准决不销号。三是认真做好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工作。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具体线索和选人用人、巡视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坚决整改。对需要整改的事项,揪住不放、一查到底,该处理的坚决处理,绝不手软。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着眼于推进治本攻坚,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一是建立落实整改推进机制。建立落实情况报告机制,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加强沟通协调,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建立落实跟踪督查机制,采取实地督查、访谈座谈、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指导,推动落实;建立落实整改不力问责机制,对整改效果不明显、进度缓慢、不作为慢作为的补课返工,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建立落实统筹推进工作机制,与整体工作部署相协调,做到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二是着力抓好建章立制。围绕授权、用权、治权等关键点,在健全制度上着力,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结合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力。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五)以巡视整改落实的扎实成效,推动细河振兴发展
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推动细河振兴发展的有利契机,以扎扎实实的整改落实成效,助力细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一是全力推进振兴发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和战略耐心,坚定不移地追求有质量、有效益和有利于结构调整、民生改善的增长,努力破解多年积累的体制机制和产业结构、经济结构问题。抢抓中央实施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历史机遇,抓好战略布局、项目支撑、政策对接等重点任务的落实。二是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推动振兴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努力营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充满活力的人才环境,牢固树立尊商、重商、亲商、爱商、扶商意识,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以良好的发展环境,切实把广大干部群众的心思和行动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三是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牢牢守住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底线,即使经济下行压力再大、财政支出再困难,也要采取一切办法保证民生支出。着力抓好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社会治安、防汛抗灾、信访稳定等工作,切实防范各类风险。四是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把握好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把舆论关注点聚焦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大力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宣传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成效,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群众看到新气象、新变化、新面貌、新希望,凝聚谋振兴、促发展的强大合力。
中共阜新市细河区委员会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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