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细河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25 17: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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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河区纪委监委下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日常后勤管理、机关保密、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组织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党风政风监督室: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等工作;
三、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纪行为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检举、控告、负责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等工作;
四、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线索统一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组织协调全区追逃追脏和防逃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脏和防逃措施、工作计划等相关工作;
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负责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职责、主要负责“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第二种、第三种形态,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负责执纪违纪执法违法案件查办、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等工作;
六、第一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负责“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第二种、第三种形态,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负责执纪违纪执法违法案件查办等工作;
七、第三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负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等工作;
八、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负责承办党员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申请复审案件,负责镇、街纪(工)委案件的审核等工作。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细河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细河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细河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直属事业单位: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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