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阜新市海州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1-16 16: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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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自11月17日起,对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四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察。11月17日、18日,区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分别到被巡察党组织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被巡察党组织主要领导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区委巡察组成员,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参加会议。
动员大会上,区委巡察组组长传达了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荣野在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明确了此次巡察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并强调,此轮巡察要按照“五个持续”要求,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突出政治巡察,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查找政治偏差。
会上,还对领导班子及成员总体评价进行了民主测评。
根据有关规定,第一、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和问题反映集中的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党组织处理。
巡察期间区委第一巡察组信访方式:
举报电话:13644189753
举报邮箱:zghzqwxcb@163.com
邮政信箱: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66号,区委第一巡察组(2017室)(邮编:123000)
举报箱:设于海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南门“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办、区委宣传部举报箱
巡察期间区委第二巡察组信访方式:
举报电话:15134028002
举报邮箱:hzqwxcz2020@163.com
邮政信箱: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66号,区委第二巡察组(2015室)(邮编:123000)
举报箱:设于海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南门“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举报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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