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海州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0-12-25 18: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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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师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现将1起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典型问题 及 监督管理不力 问题问责情况 通报如下:
阜新市第七中学教师孙海英,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在三一八公园对面某课后班进行有偿补课。 2020年2月至4月,受疫情影响,孙海英通过“钉钉”网络平台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孙海英违规收取课酬共计20770.00元。 经海州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研究决定,给予孙海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降到中级)处分,同时撤销班主任职务,调离至韩家店镇学校。
阜新市第七中学校长苑希宇、第七中学党支部书记张艳英作为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对在职教师的违规违纪行为监督管理不力,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批评教育。
以上通报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侵害了学生和家长利益,损害了教育系统及教师队伍形象,必须予以纠正和制止。
区教文旅局、各中小学校要站在维护教育大局、优化教育环境、落实民生工程的高度,重视和加强整治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做好教师队伍的管理工作,维护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引导教师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廉洁从教。对仍我行我素、违反职业道德甚至违纪违法的教师,海州区纪委监委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纵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进海州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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