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海州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0-09-30 10:40:13
浏览 次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通报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吴蕾,中共党员,和平街道兴东社区党委原书记、社区原主任,居住在兴东小区。吴蕾担任社区党委书记、社区主任期间,为民祥物业管理兴东小区提供过一些帮助。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吴蕾未缴纳过物业费和车位费,碍于情面,民祥物业未催收过其物业费和车位费,还对其“门禁卡”及车辆进出权限定期进行升级服务。2020年5月12日,和平街道党工委因吴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其他违纪问题,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令辞去社区主任一职。
上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手不收敛行为,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不知敬畏、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案例中的党员干部受到党纪严肃处理,教训深刻,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保持清正廉洁本色。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提前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