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海州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10 09: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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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机关
办公室(机关党总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
内设机构职责简介:
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外事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区委巡察机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等。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巡察机构离退休干部相关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 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 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区委巡察机构、派驻(出)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以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提出全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法立规建议;负责组织协调起草、修改本区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本区相关规范性制度。 协助党总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督促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员干部,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协助党总支抓好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协助党总支督促指导各党支部严格落实好 “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协助党总支组织各党支部做好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主要职责: 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 “四风”工作;综合 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区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 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区纪委派出纪工委、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成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等工作。
信访室主要职责: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处理对区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行为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报送及其他单位移交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至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反映打击报复举报人问题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 维护来访秩序,处置工作中的突发情况;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 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协调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等工作。
案件监督管理室主要职责: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部门;统一受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及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督促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等;承担区委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部门)党(工)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职责;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 “四种形态”按照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履行审查调查职责;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部门)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负责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区纪委监委派驻(出)监察机构及乡镇街道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负责组织调查全区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组织拟定全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政策措施、工作计划,汇总分析外逃案件信息,组织开展重点个案追逃追赃工作;负责制定信息查询平台、技术装备建设规划,配合做好信息查询平台开发、建设、维护工作;为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提供信息查询、分析研判服务和技术装备支持等。
案件审理室主要职责: 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派驻纪检监察组
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备注:无直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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