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海州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02 09:15:23
浏览 次
海州区纪委监委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准确把握 “四种形态”,以落实第一种形态为突破口,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切实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程序,不断规范纪律审查方式,着力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细落实。
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 一是积极运用 “第一种形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各级党组织常提醒、常督促,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单独约谈,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进一步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延伸到基层。2020年以来,全区各级党组织共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193人次。各单位“一把手”及其他班子成员主动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针对小问题、小错误,随时谈、随地谈,做到小病即治、小错即纠。二是区纪委对各级党组织提出谈话提醒建议,在重要时间节点,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各镇(街)纪(工)委约谈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筑牢过节拒腐“防火墙”。
规范线索处置,落实好监督责任。 区纪委监委坚持把 “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各环节,创新执纪方式,严把执纪尺度。通过完善线索处置,改进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为实践好“四种形态”提供基础保障。对问题线索予以分类,不断转变理念,拓宽思路,改变固有思维模式,盯紧关于违纪行为方面的问题线索,确保问题查清、处理恰当,对于初步核实后查否的问题线索,要求各承办部门必须对被反映人进行提醒谈话后予以了结。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突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充分运用谈话函询,针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的问题线索,通过谈话函询,提醒教育帮助党员干部认清问题所在、加强预防、自觉改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改进审查方式,体现纪在法前。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区纪委监委不断改进纪律审查方式方法,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将监督执纪重心从 “查违法”向“盯违纪”转移,从“惩处极少数”转变为“管住大多数”。突出执纪重点,在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纪行为的同时,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审查。坚持以党章党纪为准绳,集中精力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及时做出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坚持快查快结,提高纪律审查效率。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