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州区纪委坚持把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有效路径,坚持“三个强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患未然,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强化思想认识。
组织全区各部门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积极督导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强化认识,深化理解。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改变只注重抓关键少数、抓纪律审查,忽视抓全体党员、抓常态监督的惯性思维。通过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使纪检监察工作手段不断向抓早抓小转变,做到提醒在前,预防在先。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违规违纪的干部予以严肃查处,保持监督执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做到“抓小”又“抓大”,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对第一种形态树立正确的认识。
强化规范流程。
督促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和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通知》,明确对象、工作原则、监督内容、处理方式和具体要求,用制度推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规范化。区纪委统一制定了谈话记录单、“第一种形态”登记台账,建立了月报制度,明确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范围和流程,并加强档案规范和工作留痕工作。根据问题形式、程度等不同,灵活采用提醒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处理,严格执行审批制度,防止第一种形态流于形式。
强化责任落实。
海州区纪委把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作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重点工作。通过约谈等形式,督促各单位“一把手”及其他班子成员主动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小问题、小错误,随时谈、随地谈,做到小病即治、小错即纠,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自2020年以来,海州区委常委共约谈48人次,全区各级党组织共开展“第一种形态”748次。通过对“第一种形态”的实践运用,在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纠正“四风“问题,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