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海州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17 16:45:52
浏览 次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求,海州区纪委监委坚守政治机关的职责定位,认真贯彻 “宽严相济”的工作原则,立足“惩腐力度、执纪温度、工作满意度”,着力打造审查调查工作高质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融合和集中统一。
重拳治腐,持续释放 “力度”。 坚持 “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和“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惩腐理念,以坚决的态度严厉惩治腐败。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审查调查重点,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形成强大的震慑力,营造不敢腐的浓厚氛围。
惩教并举,彰显执纪 “温度”。 坚持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正确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露头就打,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当头棒喝,通过批评教育帮助,铸心立魂,体现执纪执法“温度”,让犯错误的同志及时警醒悔悟,知错改错、悬崖勒马。
综合考量,提升案件 “满意度”。 落实 “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故意和过失、因私和因公、违规和试错等区分开来,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杜绝简单化、粗糙化,不搞“一刀切”。积极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和保护,既严厉惩治腐败,又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2020年,开展“整治诬告陷害百日专项行动”,为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此,被澄清干部十分感激,并表示今后会更加努力工作。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