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海州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17 16: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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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海州区纪委监委把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有效路径,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
2018年以来, 全区各级党组织共开展 “第一种形态”。 通过对 “第一种形态”的实践运用,在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纠正“四风”问题,提升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抓加大学习教育,强化思想认识。 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积极督导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强化认识,深化理解,积极营造纪检监察机关大胆实践的良好工作氛围。持续深化 “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改变只注重抓关键少数、抓纪律审查,忽视抓全体党员、抓常态监督的惯性思维。通过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使纪检监察工作手段不断向抓早抓小转变,做到提醒在前,预防在先。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违规违纪的干部予以严肃查处,保持监督执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做到“抓小”又“抓大”,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对第一种形态树立正确的认识。
抓细化制度流程,强化规范流程。 海州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区委下发的《关于规范和强化运用监督执纪 “第一种形态”的通知》要求,坚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动态完善发展,用制度推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规范化。区纪委统一制定了谈话记录单、“第一种形态”登记台账,建立了月报制度,明确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范围和流程,并加强档案规范和工作留痕工作。根据问题形式、程度等不同,灵活采用提醒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处理,严格执行审批制度,防止第一种形态流于形式。
抓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 海州区纪委把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作为运用好 “第一种形态”的重点工作。通过约谈等形式,督促各单位“一把手”及其他班子成员主动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小问题、小错误,随时谈、随地谈,做到小病即治、小错即纠,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每逢重要时间节点,区纪委对各级党委提出谈话提醒建议,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在节前约谈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
抓发现问题短板,强化坚持问题导向。 随着 “第一种形态”的落实,我区当前运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基层党组织认识仍然不到位。有的党组织负责人对落实“第一种形态”的认识、理解及执行上与中央要求有差距,没有把“第一种形态”作为长期性、基础性工作贯穿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少数党组织主体责任挪位,把纪委挺在前面,对如何用好“第一种形态”研究部署不多、检查落实不够。二是个别基层党支部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主动性不强。有的基层党组织对“第一种形态”一用了之,缺乏持续跟踪实际效果;有的基层党组织落实“第一种形态”要靠上级督办才被动实施。三是个别基层干部能力不适应。有的级才能干部对落实“第一种形态”的具体方式方法缺乏深入研究,发现问题、把握政策、教育谈话等能力不足,导致运用干部精准、效果打折扣。
抓存在问题整改,强化长效机制建立。 紧盯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将运用 “第一种形态”列入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综合协调和常态督查。二是精准区分类型。综合施策分类处置,真正发挥提醒、震慑、警摄等多重共效。三是强化跟踪管理。做好“第一种形态”运用个后续工作,掌握整改进度,全程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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