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彰武县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8-13 15: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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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2月7日至2月8日,县委巡察组对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法学会)、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县融媒体中心、彰武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个单位的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并传达了县委书记刘江义在书记专题会议上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范道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王凯分别参加了反馈会议。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定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站在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正确认识、严肃对待,切实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二要严格标准要求,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对巡察整改担起主责、负起总责,党组织负责人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要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要高度重视,照单全收,严肃整改。三要强化统筹安排,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拿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硬举措”,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确保事要解决、人要处理,机制要建立。 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整改情况、主要负责人要组织抓好反馈意见落实的情况。整改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做到讲真话、说实情、报真数。要坚持客观准确,见人、见事、见数据。对于在整改规定时限内暂时不能启动的、难以整改到位的和需要较长时间持续整改的问题,要说明理由、表明态度,明确具体措施和整改时限。要以此次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为契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切实把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提高管党治党水平,为推进我县各项经济事业有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照单全收,全部认领,将严格按照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巡察组反馈意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细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聚焦反馈问题,坚持从严从实,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