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彰武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工作交流,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完善协调制度,丰富协调手段,提高协调效果。
统一思想,努力在强化工作理念上下功夫
坚持有序有力,推进组织协调精准化,加强与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畅通联络机制,统一指挥调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协调重要问题,切实将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有效组织发动起来。年初以来,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1次,组织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单位参加案件线索协调会1次,下发线索移送工作提醒函1次。
保持清醒,努力在寻找工作不足上下功夫
面对反腐败斗争的复杂形势,各成员单位切实增强反腐败协调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抓好工作部署落实。围绕反腐败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沟通交流,着力破除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围绕线索移送问题,在严格执行《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案件线索月移送工作机制,推进反腐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同时严明工作纪律,做好协调配合过程中保密安全。
加强协调,努力在发挥工作合力上下功夫
坚持发挥各成员单位特长优势,突出工作重点,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年初以来,彰武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公安局、县委组织部开展县管干部“一人多证”清理工作一次,组织召开追逃追赃工作协调会一次。在挖掘问题线索、拓展案源方面,彰武县纪委监委大力加强同公检法及各行政执法单位的信息交流,打破“信息孤岛”现象,并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专项梳理排查和分类转办。
探索创新,努力在完善协作机制上下功夫
围绕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彰武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在法法衔接中的作用,统筹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在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协调配合,加强对办案力量的组织协调。建立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调联席会制度,各成员单位在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一协调下,依规依纪依法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握紧“拳头”形成办案合力,不断提高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