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彰武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09 1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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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洪志,男,1988年6月出生,蒙古族,高中文化,201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3月至2021年1月,任彰武县大四家子镇夕明村村委会主任。2021年2月至今,为中国共产党员、大四家子镇夕明村村民。
2018年9月,宋洪志收受大四家子镇周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中标人好处费人民币3000元,县纪委给予宋洪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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