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彰武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18 10: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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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党员干部:
近日,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 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特对以下事项进行提醒:
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
2、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3、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卡、有价证券、月饼等节日礼品;
4、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旅游,或利用职权免费游览景点等活动;
5、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
6、严禁违规借车、换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8、严禁其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情况;
9、严格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0、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不准饮酒。
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自我约束,坚决杜绝“节日病”,
县纪委监委在此期间将进行专项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县纪委监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905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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