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彰武县纪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1-08-13 14: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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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武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分为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其中委机关17个室,包括办公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分为第一至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委机关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机关外事接待工作、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等工作;
2、宣传部: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机关的新闻事务及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3、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 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等工作;
4、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纪行为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检举、控告、负责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等工作;
5、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线索统一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组织协调全区追逃追脏和防逃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脏和防逃措施、工作计划等相关工作;
6、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负责承办党员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申请复审案件
7、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 :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和审查调查的职责。监督检查所联系单位(乡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所联系单位(乡镇)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协调、指导所联系单位(乡镇)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8、机关党委
9、组织部
派驻纪检监察组
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直属单位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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