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阜蒙县巡察
发布时间:2021-09-10 14: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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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6日至9月8日,按照县委巡察工作安排部署,县委巡察组向 14 家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反馈会议。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围绕“三个聚焦”,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依规依纪从严从实开展监督。从反馈情况看,共发现 14 家被巡察党组织主要问题 140 个。
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提出整改要求。一是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意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落细、落到位。二是被巡察党组织要检视差距不足,推动巡察成果转化。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要健全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三是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推进整改,要强化责任追究,压实整改责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将主动认领、照单全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为自治县“提能增效优环境、跃级晋位当排头”强县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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