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阜蒙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2-09 16: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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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厚植 “阜蒙情怀”彰显“阜蒙担当”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 2023年2月7日)
刘 新
各位委员、同志们:
下面,我代表阜蒙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总结 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3年工作任务。刚才,彦鸿书记发表的讲话,对全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作出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阜蒙县纪委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阜蒙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扣纪委监委在管党治党、自我革命中的职责定位,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以认真务实的态度、实事求是的精神、扎实管用的举措,把各项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和责任。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
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根本政治方向。 坚定不移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鼓舞斗志。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的战略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和省市县委要求上来。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心怀“国之大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理论学习12次,集中研讨2次。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党日活动、集中研讨等方式,开展党支部学习58次。
自觉履行 “两个维护”使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坚持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阜蒙县落地落实、见行见效。按照 “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工作要求,牵头成立7个督查督落组,梳理出36个乡镇(街)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方面共性问题180个,并督促整改。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287次,查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人员4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37人。组织开展了全县国有资产清查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和全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
进一步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紧盯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这个关键环节,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规范权力运行,让监督更有效有力。有效利用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手段,对存在的一般性、苗头性问题,约谈党政“一把手”117人次,给予乡科级“一把手”党纪政务处分3人。派员参加各乡镇(街)、各单位、各部门民主生活会。坚持把省纪委监委“一号文件”落实为“一号行动”,持续释放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22件,党纪政务处分33人,组织处理8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通报典型案例2起。持续开展金融领域专项整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立案20件,党纪政务处分20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
(二)科学运用 “全周期管理”,一体推进“三不腐”
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大态势。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行业和领域,集中力量靶向治理。受理问题线索970件,立案审查调查553件,党纪政务处分556人,组织处理119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3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1227万余元。中纪委督办的286件问题线索全部按期办结。
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一体推动“三不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在推进不敢腐时,注重挖掘不能腐和不想腐功能。精准运用“两书”,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27份,推动发案单位整改问题14个,建章立制8个。用廉洁文化启智润心,以“无蛀”为题制作廉洁文化视频;不断深化主流媒体阵地作用,在《蒙古贞日报》刊发《廉政之声》7期。全县共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活动320次。积极推进廉政教育、警示教育进基层活动。用好身边“活教材”,在全县范围内下发通报8起,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典型案例5个。
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 坚持宽严相济,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先与敦后相结合,运用 “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36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提醒批评811人次,占59.24%;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518人次,占37.84%;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职务调整22人次,占1.61%;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触犯刑律18人次,占1.31%。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做好跟踪回访和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跟踪帮助受处理处分党员36人。
(三)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深入纠治顽瘴痼疾
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加强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守住节点寸步不让,传点成线,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25次,异地交叉检查1次。坚持预防在先,靶向施治,紧盯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对152名重点岗位人员进行约谈提醒。坚持零容忍,坚决查处享乐奢靡行为、违规滥发津贴补贴问题,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9个,党纪政务处分19人。
持之以恒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聚焦敷衍了事不作为、任性决策乱作为问题,紧盯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事业观走偏问题,强化执纪问责。持续为基层减负,大力纠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0个,党纪政务处分90人。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紧盯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开展专项整治,以正风肃纪反腐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城乡低保和残疾人补助发放、法院执行领域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87件,党纪政务处分87人。
(四)深化标本兼治,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重拳治腐,打好基层“微腐败”大清扫歼灭战。 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压实“三个责任”、创新“三种模式”,坚持“立案率、办结率、满意率”“三率”并进、“数量、质量、分量”“三量”并重,做到真心化解、真金投入、真打基础、真抓源头,赢得群众真心“点赞”。全省三轮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共排查交办问题线索436件,全部按期办结。其中,立案141件,平均立案率29.95%,党纪政务处分206人,组织处理9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推动化解信访问题75个,满意率82.85%。
阳光防腐,打好全面推行“阳光三务”主动战。 坚持标本兼治,主动晾晒权力,接受群众监督,扎紧“制度铁笼+科技铁笼”,以网络化、可视化手段让群众实现“指尖上的监督”,真正做到以公开防腐败、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民心。按标准完成攻坚期、过渡期、平稳期任务,实现了全县36个乡镇(街)、389个行政村(社区)全覆盖,有效注册人数204255人,审核发布“三务”信息96403条,“阳光三务”用户活跃度达23.6%,群众评价总体满意率达99.94%。
清风涤腐,打好高质量选树“清风干部”阵地战。 为形成见贤思齐、清廉干事的浓厚氛围,积极开展 “清风干部”选树工作。强化种子效应带周边,常态化、多视角、高密度宣传“清风干部”典型事迹,给“清风干部”贴上“头雁”标签,发挥标杆作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选树“清风干部”92人,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清风干部”专栏,现已刊发11期,展示34人“清风事迹”。
(五)持续擦亮巡察 “利剑”,巩固提升巡察质效
坚持 “勇担当”“敢作为”,持续发挥巡察监督职能作用。 研究制定《阜蒙县委巡察工作规划 (2022-2026年)》和《2022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全力配合省市委巡视巡察机构开展上下联动,积极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链接、同向发力的巡察联动格局。全年完成3轮次对18家县直单位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和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发现主要问题269个,其中营商环境方面问题81个,推动解决立行立改问题11个,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53条,移交问题线索31件,巡察震慑作用得到彰显。
坚持 “当下改”“长久立”,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制定《阜蒙县巡察整改工作指引》,明确被巡察党组织以及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部门的工作职责,从制度层面推动相关部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助力被巡察党组织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县委巡察办深入落实巡察整改督查督办职责,针对十五届县委巡察反馈的 342个问题进行全面督查督办,下达督导通知单13份,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业务培训班2期,推动完成整改问题339个,整改完成率达到98%,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完善规章制度43项,巡察整改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坚持 “抓规范”“促提升”,持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完善《县委巡察人才库管理办法》,优化巡察干部专业结构,纳入巡察人才库管理人员 200人。严格落实《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的实施办法》,发挥巡察岗位“熔炉”作用,抽调37名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参加县委巡察。坚持“以干代训”,选派4名专职巡察干部参加省委巡视及市委巡察工作,学习汲取省市巡视巡察先进经验。扎实做好巡察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巡察业务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160余人次,邀请各领域业务骨干授课13课时。全面应用巡视巡察单机系统并推动完成县委巡察机构接入纪检监察系统内网,县委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得到明显提升。
(六)巩固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彰显治理效能
促进各类监督资源整合、工作融合。 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保证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稳妥有序完成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挂牌成立阜蒙县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加大线索移送工作力度,公检法部门向县纪委监委移送线索 11件。针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复杂案件,联合信访、公安、政法等单位推动召开纪信联席会议20余次,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在延伸、拓展、深化上下功夫,加强对派驻监督单位重大事项、重要岗位的监督,参加派驻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146次。
不断深化协作区融合作战优势。 整合协作区力量,构建联动协作的纪检监察体系,有效破解监督力量薄弱、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打造 1+1+3的“县乡一体化”工作模式,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作的工作合力,取得了案件查办质效增强的实际效果。协作区立案审查调查352件,结案359件。坚持完善“乡案县审”制度,严把基层案件质量关。受理“乡案县审”案件322件,党纪政务处分319人。
大数据赋能助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适应形势任务需要,不断创新理念,强化数据赋能、科技赋能,实施 “大数据赋能年”行动,坚持大数据办案和大数据监督“双轮驱动”。利用“大数据”建立大豆补贴领域监督模型。按照“全面应用、深度运用、全员使用”的工作要求,不断激活数据要素新潜力,同步推进智慧审理、智慧案管、廉政档案系统应用,形成案件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闭环管理。利用“数战宝”办理案件3件。自智慧审理启动以来,累计录入系统案件44件,线上移送41件,审结38件。智慧案管系统录入信息35条。录入1000余条县管干部廉政档案个人信息。
(七)严抓队伍建设,打造自身正自身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政治意识,推进政治建设。 发挥纪委常委会头雁作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信访稳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暨“砍头景象”讨论专题整改工作会、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在自我检视中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打基础、立长远,建立并完善了财务管理、车辆使用、常委会工作等8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纪律、管作风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县委牢牢掌握正风肃纪反腐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强化能力建设,提升履职本领。 开展“精兵强将”培养,制定《阜蒙县纪委监委2022年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16次,参训593人次。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业务技能培训,通过以干代训、跟案实战、交叉办案等方式,培养锻炼干部98人次,选派班子成员和科室主任等10名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参加上级专案。推荐2名年轻骨干到省纪委监委学习培训。向市纪委监委推荐大数据分析精英5人,谈话突破精英5人,证据审核精英5人。
强化内控管理,严防“灯下黑”。 坚持刀刃向内,强化日常管理,常态化开展内部督查。深入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执行制度,严守权力边界,严防用权风险。及时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0件。组织全县144名纪检监察干部签订《承诺书》,发放《致纪检监察干部家属的一封信》。全员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阜蒙县纪检监察工作与中央、省市县委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力度仍需加大,派驻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四风”顽疾仍屡禁不止,以案促改不够深入,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本领恐慌,特别是信息化建设滞后性局面还没有根本扭转,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二、 2023年工作展望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也是全面打响阜蒙县“百十一”奋斗目标攻坚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标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部署要求,紧扣全县中心任务,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协助县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阜蒙县在现代化新征程上展现更大作为、实现更大突破保驾护航。
(一)强化政治监督,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用党的创新理论固本培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全力谱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推进政治监督走深走实。 聚焦贯彻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聚焦省市委工作安排和县委中心任务跟进监督,坚决纠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不顾大局、搞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治监督信息化平台、台账管理、动态跟踪、督查问责、“回头看”等措施制度,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定有力服务保障发展。 锚定 “提能增效优环境、跃级晋位当排头”强县目标,围绕政策是否真正领会、措施是否正确管用、推进是否求真务实,以乡村振兴为统领,聚焦重点中心镇和管理示范镇创建行动、“六大工程”、“百十一”攻坚目标开展跟进监督、靠前监督、精准监督。持续开展全县国有资产清查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和全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等专项行动。
(二)吹响冲锋号角,营造政治生态绿水青山
全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全面深化村级“阳光三务”,构建覆盖基层“人、财、事”的智慧监督网,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将小微权力运行关进“数据铁笼”,促进基层干部廉洁规范用权。开展政治生态评价,定期对监督地区单位进行精准政治生态画像,边画像、边净化、边涵养,推动政治生态不断优化。
巩固深化“三个专项行动”。 统筹推进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微腐败”“万件清扫”、信访“万件化访”行动。通过营商环境监督,精准推动营商环境再升级再优化。通过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把群众满意作为“微腐败”大清扫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挖背后症结,有效提升“微治理”。通过“万件化访”,深化纪信联动,运用联合督导、强化源头治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激先敦后引领担当作为。 树立 “无功就是过、不干就是错”的鲜明导向,严肃查处躺平不干、行动迟缓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坚决纠正无心谋事、不想干事、难以成事的不良状态,打造领导为干部担当、机关为基层担当、政府为企业担当的“担当生态链”。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三)坚持纠树并举,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让监督抓在经常、严在日常。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坚决维护纪律刚性。高度重视年轻干部培养教育,引导年轻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督促指导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深化“四种形态”运用机制,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分类施策、分层施策,更好发挥管党治党利器作用。
持续用力纠治“四风”顽疾。 对风腐一体问题深挖细查,斩断由风及腐链条,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持续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精准发现、从严查处顽瘴痼疾、隐形变异问题,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力整治空喊口号、机械执行、麻痹松懈、任性用权等行为,推动落实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和政策措施。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深化乡村振兴、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坚持纠 “四风”树新风并举,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握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作风建设特点,对“四风”问题的变化和趋势精准“画像”。以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针对反复出现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深挖根源、找准症结,精准纠治、增强实效。以树新风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经常抓、见常态,持久抓、见长效,为建设“厚道阜新”“热情阜蒙”涵养清风正气。
(四)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突出审查调查工作政治属性,持续强化不敢的知止氛围。严查重点问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集中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反响恶劣的腐败问题。用 3年左右时间 同步 清除腐败存量,用5年左右时间 同步 构建全面遏制增量、保障振兴发展的反腐败治理新格局。 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深挖彻查重点领域腐败问题。 突出关键环节,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持续推动金融领域腐败治理、持续深化国企反腐败工作、持续开展政法队伍专项整顿、深化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专项整治。紧盯重点对象,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
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 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要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准确把握 “惩治防”,把查办案件与深化改革、堵塞漏洞、强化监督、加强教育结合起来,强化“全周期管理”。做实做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用好“两书”,推动开展区域性系统促改、行业性专项促改。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打造阜蒙廉洁品牌,依托红色资源,以阵地培廉;深度挖掘廉洁文化作品,以文化促廉;弘扬良好家风家教,以家风正廉。
(五)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 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切实提高纪检监察监督质效。 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要求,完善下级纪委监委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健全“室组”“室组地”“协作区”机制,提升工作质效。做实做强派驻监督,聚焦干事状态、用人导向、行权流程等10种不担当表现,推动监督单位 服务发展全局 。 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联席会议、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提前介入等制度,推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健全党纪国法相互衔接、权威高 效的执行机制。
有效有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盯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紧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深化政治巡察。扎实做好十五届县委第六轮、第七轮、第八轮巡察。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和跟进监督。加强整改督查督办,动态掌握整改进展,推动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落地见效。加强巡察成果运用,综合用好督促立行立改、开展“四方联审”、强化整改问责,形成监督、整改、治理闭环。
不断推动完善监督体系。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用好问责利器。把统筹 “四项监督”和协作区联动监督相结合。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督促其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与审计等其他各类监督联动协同,构建目标统一、步调一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大监督”工作格局。推进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切实把改革成果转化为监督效能。
(六)恪守初心使命,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旗帜鲜明讲政治。 强化政治建设,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把讲政治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把提高政治能力作为履责之本。发挥县纪委常委会表率作用,带动全系统做遵规守纪的模范。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营造争做“雷锋式”纪检监察干部的浓厚氛围。
淬炼本领提能力。 强化能力建设,守住办案安全底线,持续做好审查调查“全篇文章”。分层次、分岗位、分群体开展全员培训。选派干部参与上级“数战比武行动”“精兵强将集训队”等,着力锻造精兵强将。大兴调研之风,以常态化、高质量的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落实监察官法,稳妥有序组织开展县级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加强智慧审理、智慧案管、廉政档案等系统深度应用,充分发挥“数战宝”平台优势,破解效能难题。
锤炼作风显担当。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贯穿自身建设,以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完善回避、保密和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等内控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按规则办事。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对不会监督、不愿监督的坚决予以调整,对不敢监督、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严防“灯下黑”,锻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让我们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沿着党的二十大指引的方向,赓续前行,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楫争先,以昂扬向上的姿态,一往无前的勇气,全力以赴的决心,锲而不舍的韧劲,把 “做阜蒙人、干阜蒙事、为阜蒙好”融入血液,为实现“提能增效优环境、跃级晋位当排头”强县目标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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