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阜蒙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2-21 14: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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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建设全国一流民族自治县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0日)
王 勇
各位委员、同志们:
下面,我代表阜蒙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纪委六次全会部署,总结 2020 年工作,部署 2021 年任务。刚才,永生书记发表讲话,对全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作出了安排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 2020 年工作回顾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实施“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阜蒙县纪委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阜蒙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服务县委工作大局,把监督挺在前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巩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坚守初心使命,认真履职尽责,纪检监察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的成绩。
(一)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是 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 ,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协助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注重 提高党内监督全覆盖质量, 统筹使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人员力量,促进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 推动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贯通融合,推进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二是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召开企业家座谈会、项目管家培训会,深入重点企业进行察访。定期召开调度推进会,设立 2 个专项检查专班,组建 4 个监督检查组,对 31 家单位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情况开展多频次、高密度、全覆盖的巡回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问题。 2020 年,县纪委监委共发现各类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11 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 人,提醒约谈相关责任人 9 人,责令当事人作出说明 3 份,立行立改问题 7 个,对 3 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以严肃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阜蒙县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三是 在加强“四项监督”贯通融合的基础上,推进监督体系建设。 主动发挥县纪委监委引导推动作用,积极探索 以党内监督为主导, 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制定印发了《全面推进监督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和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通过建立联席会议、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 6 个工作机制,形成配置科学、权责协同、运行高效的监督网。
(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 加强组织推动。认真贯彻落实在我县召开的全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精神,按照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协作区优势,通过以干代训、异地交叉办案等机制,有效解决部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配齐配强“两专三兼”人员,加强基层办公标准化建设,完善乡镇谈话室,充分发挥村级正风肃纪监督员“探头”“消息哨”作用。 2020 年,全县 36 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共立案 448 件,同比增长 45.5%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系统提升。
二是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保驾护航。着重加强对扶贫工作成效以及“四个不摘”情况监督检查。 2020 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28 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3 人,组织处理 5 人,对 11 名乡镇危房改造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对 4 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三是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 “ 打伞破网 ” 工作。紧盯重点问题线索不放,高标准完成中央、省级交办的问题线索和案件 “ 双清零 ” 阶段性目标任务。 2020 年,重点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 “ 保护伞 ” 案件线索 10 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9 人,组织处理 1 人,下达“两书” 25 份。
四是 切实解决关乎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对涉农资金涉农项目和民生资金民生项目问题大排查大起底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清理。 2020 年,属纪检监察职责范围内的 1051 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属其他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 4408 件问题线索均已督促整改完成,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 2 次专项验收。对冒领城乡居民养老金问题、违反村级财经管理制度问题、违反农村 “ 六步工作法 ” 问题、农村违规享受低保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扎实做好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2020 年,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120 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01 人,组织处理 20 人。
(三)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一是 坚持高压态势、精准惩治,持续深入开展“减存量、遏增量”专项整治工作,释放严管信号,开展“案件质量巩固提高年”专项行动,加强审查调查工作。 二是 在严厉惩治的同时,注重整改、建章立制,压缩腐败现象生存的空间和滋生土壤,健全内控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并督促被监督单位及时整改。 三是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以案促改、 以案示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制定查处诬告陷害、澄清失实举报办法,开展“整治诬告陷害百日专项行动”。 2020 年,县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 1129 件,同比增长 67.3% ;立案 633 件,同比增长 36.1% ;结案 721 件,同比增长 121%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659 人,同比增长 105% ;组织处理 485 人,移送司法机关 2 人,留置 1 人。下达“两书” 51 份,健全完善各类制度 50 余项。 下发各类通报 8 次 18 起,以典型案例为素材,拍摄警示教育片 2 部, 开展受处理处分人员跟踪回访 111 人次,对 5 件失实的问题线索进行澄清,对 2 件涉嫌诬告陷害的问题线索,已报请市纪委监委审核。“不敢腐”的震慑效应正在持续显现,“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已经越扎越牢, “不想腐”的思想堤坝日趋筑牢夯实,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一是 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组织节前约谈,聚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车私用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二是 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严肃查处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坚持疫情期间正风肃纪不停步,紧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部署,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着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三是 着力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回头看”工作。对各项制度进行再清理、再完善,深化标本兼治。 2020 年,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监督检查 16 次,异地交叉检查 2 次,专项监督检查 5 次,健全完善制度 14 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52 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29 人,组织处理 23 人,对 5 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五) 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巡察新部署,实现县本级巡察全覆盖
探索运用多种巡察方式,推动巡察向纵深发展。聚焦“两个维护”,紧扣“四个落实”,综合运用常规、专项、机动等方式,对 23 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其中 14 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 + 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对 8 个巡察过的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实现了第十四届县委巡察全覆盖。
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制定和修订了各类制度 17 项,全面提升巡察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三通报”制度,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抓好后续整改和成果运用,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 2020 年,开展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的同时,对 16 家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反馈,对 20 家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巡察整改率为 96.6% ,问题线索办结率为 93% 。立案 39 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8 人,组织处理 13 人。
(六)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是 做好机构改革工作。在机构、编制、职数不增加的前提下,完善组织机构功能,将 8 个派驻机构分别对应 8 个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重新规划设置融合式纪检监察协作区 6 个。加强纪检监察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室组联动”,努力实现“ 1+1 > 2 ”的效果。
二是 加强反腐败合力。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健全组织协调机制、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扩大会议,将行政执法机关纳入监督体系,加大线索移送工作力度。 2020 年,从公检法行政执法部门筛查出 420 条线索,形成了全覆盖的大监督格局。
(七)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战斗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是 严格自我监督。 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及其家属签定《廉洁自律承诺书》 140 余份,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法和问题线索管理办法。 召开 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 、 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普通党员组织生活会, 真正做到“红脸出汗”。及时传达学习中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使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明纪法、知敬畏,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
二是 做好人员培训工作。扩大培训对象覆盖面,实现培训内容深化拓展,组织警示教育大会、各类培训班和知识测试 15 次,累计参训 1104 人次。以老带新、以强带弱、结对帮带 23 对,办理案件 322 件。以案代训、跟案实战 37 人,办理案件 94 件。培养优秀人才,有 2 名同志分别参加了中央巡视和省委巡视, 5 名同志被抽调到市纪委锻炼学习。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与新发展阶段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二是群众的满意度还不够高,重复访现象还时有发生。三是容错纠错机制运用得还不到位。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
在新发展阶段的历史交汇点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就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作出战略部署,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新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一)深刻领悟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形势在变、任务在变,工作要求也在变,必须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使命也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深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发展的重大方针、重大战略、重大举措,系统擘画了 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委监委职责科学地、历史地、具体地结合起来,找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完成新时代新阶段党的历史使命中实现更大作为。
(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既要看到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巩固发展的显著成绩,又必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论断。必须深刻认识各类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提高政治判断力;从政治上领会体悟党中央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的决心意志,提高政治领悟力;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方向、路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政治执行力,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
(三)立足职能职责保障高质量发展。 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紧扣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和职责。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体现了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的有机统一,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高度契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必须把系统思维和治理理念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做到办案、监督、警示一体推进,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以监督强监管、保落实、促发展,有效释放监督综合效应,促进党和国家各方面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治理效能充分彰显。
三、 2021 年工作安排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阜新推进“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和阜蒙县建设全国一流民族自治县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 总体要求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标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和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为首要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推动阜蒙县建设全国一流民族自治县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
(一)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以庆祝建党 100 周年为契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理论武装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做好工作的实际成效,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的全过程、各方面。
紧紧围绕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找准政治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一贯到底。聚焦我县加快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要举措,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主动监督、跟进监督,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抓紧抓实各项工作。
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整治行动。着眼各职能部门的权利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两集中、两到位”“一网通办”,建立与营商职能部门问题线索移送机 制,推动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新官不理旧账、执法司法不公等问题。 开展常态化的明察暗访 , 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指名道姓通报曝光, 持续营造抓好营商环境的高压态势。
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加强对换届监督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成立换届督导组、纪律检查组,严格按照“十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督促落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违规违纪问题快查快结、严查严办。
全面开展政治生态预警评价。立足纪检监察职责,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从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出发,针对不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建立纪检监察工作数据台账,进行实时预警和评价评分,督促落实整改。
(二)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突出审查调查工作政治属性,切实增强减存量遏增量的针对性、 实效性。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坚决查处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中的腐败问题。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人,持续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攸关民生的部门、行业和领域的反腐败力度。深化国有企业反腐,坚决惩治政法系统、营商环境领域腐败问题,开展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继续开展防逃追逃追赃工作。
持续巩固提高案件质量,综合施策、补齐短板,做 好申诉复查工作,打造“铁案工程”。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强化安全意识,压实安全责任,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作为准则和要求,确保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健全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治本功能。 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剖析根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推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统筹运用好全县廉政文化资源,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廉洁的氛围。
(三)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
严明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打折扣搞变通的要坚决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及其背后存在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问题要严肃查处。推动各级党组织深入自查,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强化对加重基层负担行为的监督,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
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 神。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格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督促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有效发挥纪委监委监督职能。坚持常治长效,针对反复发生、普遍发生的问题,推动建立健全正负面清单、细化完善制度规定。坚持把监督、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重要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重点开展整治违规发放福利、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健全完善纠治并举的长效制度。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
(四)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以贯彻落实省纪委《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和《关于规范县乡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为抓手,巩固深化基层党风廉政 建设“五项改革”,逐步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的延伸覆盖。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加强融合 型协作区建设,规范“乡案县审”,积极探索基层日常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路径方式。
督促强化基层开展 1 至 2 项专项整治,加强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分领域深化拓展。坚持开门接访、上门查访,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主体作用,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提升自办案件比例。
深化拓展涉农、民生资金项目问题大排查大起底治理成果。 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 养老社保、生态环保、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常 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五)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制定 2021 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统筹谋划好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今年县委换届前,计划开展 1 轮对 10 家单位巡察 “ 回头看 ” ,换届后,计划开展 2 轮对 16 家单位的常规巡察。
建立完善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责任落实机制,形成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合力,不断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积极探索建立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形成全方位贯通融合的态势,提高全县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六)全面推进监督体系建设,使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
坚持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向发力,推动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监督。在党内监督主导下,协助县委引导推动各类监督与党内监督同心同向、形成合力。加强统筹调度,全面推进监督体系建设。
以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民政领域、供销领域、私车公养监督为重点,推动大数据监督向基层延伸覆盖。同时,进一步完善“四项监督”有机贯通机制。
用好用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标本兼治的功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护和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继续做好受处理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和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等工作,让受到处理处分的干部感受到组织关怀,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
(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的领导, 一体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规范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案件审理等工作流程。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县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更好发挥现有派驻机构作用。建立完善对企事业单位监督途径,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派驻机构切实履行职责,发挥监督实效。
(八)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锻造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的纪检监察队伍
切实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在践行“两个维护”中走在前、作表率。做好县乡两级纪委换届工作,强化整体功能。
着力提高专业化能力。紧扣新形势新要求,聚焦不同专业领域、不同岗位干部特点,开展专题培训,实现全员培训 “ 精准化 ” 。统筹推进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之间,纪检监察系统内外的干部交流任职,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加大年轻干部思想锤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让更多干部到监督一线锻炼成长进步。
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对执纪执法权的实时监控和风险防范。探索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监督作用,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及时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从严防治“灯下黑”。
同志们,新时代催人奋进,新起点呼唤新担当。 让我们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扎实工作,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推动阜蒙县建设全国一流民族自治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
附:
名 词 解 释
1 、 “两专三兼”: 1 名专职纪委书记、 1 名专职纪委委员、 3 名兼职纪委委员。
2 、 “四个不摘”: 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
3 、 “两书”: 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
4 、 “三通报”: 发现问题通报、整改情况通报、案件查处通报。
5 、 “三不”: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6 、 “五项改革”: 改革机构设置、改革培训模式、改革监督方法、改革办案机制、改革措施保障
7 、 “四项监督”: 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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