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阜蒙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3-20 16: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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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建设全国一流民族自治县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 2020 年3月20日 )
王勇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县委二十八次全会部署,总结 2019 年工作,部署 2020 年任务。刚才,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马永生同志发表了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作出了安排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一、 2019 年工作回顾
2019 年是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守初心,践使命,坚持把监督和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精准有序惩治腐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加强理论武装。县纪委监委把常委会、监委会集中学习和理论中心组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跟进、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赵乐际书记到辽宁调研、廖建宇书记到阜新调研指示要求,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深化思想政治教育。按照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提前谋划,统筹推进, 一体贯彻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各项要求。将各环节紧密衔接、贯穿始终, 深入开展集中研讨、调研成果交流、专题党课和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发现、研究解决影响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组织推进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的 10 个专项整治,取得良好反响;牵头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专项整治,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 开展纪检监察纪律作风和工作规范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落实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
县纪委监委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贯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认真抓好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强化政治监督,带头做到并监督落实“两个维护”。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自身面临的风险,制定相关方案、意见和机制,立足职责定位推动工作。
深入推进 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以中央第三督导组“回头看”为契机, 扎实开展专项斗争深挖整治“百日会战”行动, 对 重点问题线索 提级审核 , 实行 班子成员带头包案, 挂账销号。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32 件,党纪政务处分 34 人,组织处理 23 人,移送司法机关 1 人。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 定期通报 典型案件 ,结案 34 件,党纪政务处分 34 人,组织处理 1 人 。 扎实做好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多次调度推进工作进度,取得显著成效,立结案 2 件,党纪政务处分 2 人。深入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顿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处置问题线索 14 件,诫勉谈话 1 人,批评教育 1 人。对违建别墅清查整治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已确定违建问题 2 宗 7 栋,全部拆除。
(三)把监督挺在前面,不断深化标本兼治
协助县委落实好《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办法》,每季度对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推动“红脸出汗”常态化、规范化,全县各级党组和党委部门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 362 人次。加强基层调研和检查督促,推动日常监督与执纪问责相衔接,着力解决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乡镇街道“零立案”问题得到了解决,成果得到了巩固。将督促被巡视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重要抓手,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约谈提醒,推动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完善信访举报平台,进一步畅通党员群众反映情况、开展监督的渠道。 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 新提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共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 171 人次。 科学运用“四种形态”,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别处理 310 人次、 278 人次、 30 人次、 31 人次,分别占比 47.8 % 、 42.8 % 、 4.6 % 、 4.8 % 。
(四)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继续开展减存量、遏增量专项整治, 加强问题线索管理, 健全问题线索台账,做到登记一件、审批一件、分转一件,巩固问题线索“动态清零”成果。深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专项工作,组织案件质量检查和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提升案件质量。落实全省审查调查座谈会精神,坚持精准发现、精准执纪,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行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 675 件,同比下降 8.2% ;立案 465 件,同比增长 67.3% ;结案 326 件,同比增长 18.5% ;党纪政务处分 322 人,同比增长 9.2% ;采取留置措施 2 人,移送司法机关 6 人。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精神,按照《 2019 年推进全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2345 ”行动方案》,从人员配备、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等工作全方位入手,系统提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将 7 个委机关纪检监察室、 8 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 36 个乡镇街道纪委力量进行整合,组建 6 个区块分明、力量整合、合力协作的“融合式协作区”,以各个协作区为单位召开协作区片会,督促乡镇党委、纪委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了《阜蒙县纪委监委关于“乡案县审”工作的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有力促进了基层办案规范高效。发挥先进引领作用,在 36 个乡镇(街道)中选取 1 个乡镇为先进典型试点,召开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暨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现场会,学习省纪委监委围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加强主体责任、发现问题等七个方面经验做法,进一步强化基层责任意识。开展涉农资金、涉农项目和民生资金、民生项目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共排查发现各类问题 5459 件,已推动职能部门解决 4283 件;对纪检监察职能范围内的 1051 件问题,已办结 886 件,立案 57 件,党纪政务处分 55 人,组织处理 65 人。 2019 年,全县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共立案 308 件,同比增长 120% ;结案 204 件,党纪政务处分 190 人,组织处理 32 人。“融合式协作区”的建立,既解决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又锻炼了基层纪检监察队伍。
(六)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等易发多发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坚守时间节点,组织交叉互查、明察暗访,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行为,持续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全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4 件,党纪政务处分 16 人,组织处理 8 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 5 起。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全县查处相关问题 6 件,党纪政务处分 5 人,组织处理 1 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2 起。扎实开展 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整治工作,组织开展自查并签订承诺书。
(七)全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按照制定的 2019 年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点和任务分工,协调推进各项改革。优化机关内设机构,增设了组织部、宣传部 2 个部室。深化派驻监督改革,制定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设置综合派驻机构 8 个,划转编制 31 个,负责监督县直单位 76 家,实现了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的领导和指导,落实“两个为主”。整合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力量,成立 6 个纪检监察协作区, 36 个乡镇(街道)均配齐了“两专”“三兼”人员,通过派驻机构改革和“协作区”工作载体的建立,有效破解了基层纪检监察力量薄弱、工作经验不足、“熟人效应”等难题,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学习贯彻监察法,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及时调整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制发情况通报、线索双向移送等,逐步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建立案件查办协调配合机制。
(八)抓好巡视整改和巡察工作,做好后半篇文章
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根据县委整改落实方案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涉及县纪委监委的整改任务共 27 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或长期坚持。对省委第九巡视组移交的 71 件问题线索全部进行了处置。坚持巡视整改和日常监督有机结合,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召开全县巡察工作会议,传达中央、省、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县委巡察工作有序开展。主动对标对表上级巡视巡察监督重点,按照“四个落实”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确保中央巡视巡察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全年组织开展 4 轮次对 33 家单位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共发现主要问题 2300 余个,已移交问题线索 59 件,立行立改问题 40 个,巡察覆盖率达到了 75% 。切实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有效推动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建章立制、全面整改。推动巡察信息化建设,创建阜蒙县巡察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巡察工作动态,坚持把信息宣传作为巡察工作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促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九)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坚持不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主题党日和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等活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三会一课”等制度 。举办 县纪委监委“迎大庆、唱红歌”文艺汇演活动,提高队伍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通过老党员李传贵讲授“三沟经验”“三沟精神”、到三沟精神党性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感悟“三沟精神”,观看爱国主义题材电影《我和我的祖国》《铁马英歌》等,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接受党性教育。 落实全员培训要求,组织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抓好中央纪委培训教程学习和全员集中测试工作。认真做好干部交流、推荐、考察、任用工作,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动力。通过申报省考招录岗位、择优选任干部等方式,加强干部补充配备,县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干部配备率均达到了 100% 。强化自我监督,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杨锡怀严重违纪违法案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完善长效监督机制。及时排查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保持队伍纯洁。向党外人士通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一年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绩,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的工作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员队伍虽然得到了配备补充,但专业化程度还不够高,战斗力还不够强。二是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的压力还很大。三是审查调查工作的精准性还不够强。四是减存量、遏增量任务依然艰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打牢 2020 年工作的思想基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上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制度、上升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任务,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全面部署。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上下功夫,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刻学习掌握精神实质,提高政治站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对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历史性成就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四个坚定不移”“四个坚持”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深刻认识我们党实现自我革命的成功道路、有效制度,深度理解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进一步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决心,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必须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部署,牢牢把握“六项重点工作”要求,聚焦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推进,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二)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内涵,明确工作重点。 赵乐际同志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报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任务,指明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践路径。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全会工作报告贯彻起来,一体学习贯彻。必须准确理解、牢牢把握政治监督要求,坚决履行“两个维护”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靠前监督、主动监督,坚决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必须准确理解、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内涵,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统筹做好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客观公正处理问题、精准高效履职尽责、科学规范治权用权,使各项工作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必须准确理解、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正风反腐的预期;在此基础上强化“进”的措施,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打通内在联系,增强总体效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切实结合阜蒙县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党中央的部署及上级纪委监委要求已经明确,当前摆在我们面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就是坚决抓好贯彻落实。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紧盯目标任务,立足工作实际,细化实化举措,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要坚持统筹结合与重点突破相统一,切实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结合正在做的事,抓好结合融合、有机衔接,同时强化问题导向和靶向要求,聚焦重点领域集中发力,以重点工作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要坚持学习借鉴与探索实践相统一,主动学习、善于借鉴,做好创造性转化,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等不靠、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力争上游,为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增添新动力、赋予新活力。
三、 2020 年工作安排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 总体要求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和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全国一流民族自治县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强调,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要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两个维护”,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践行初心使命作为奋斗前行的根本动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强烈政治担当,坚决扛起“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持续正风肃纪反腐,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要加强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要紧密联系阜蒙县实际,在防范化解自身风险、提高斗争能力、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等方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东北和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全面开展地区政治生态评价,针对性提出监督建议,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准确把握当前疫情防控的战略策略、重点工作,准确把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具体要求,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抓落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着力强化日常监督
有力有效开展日常监督。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充分用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信访和廉政回复、建立廉政档案等方法载体,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贯通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和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多种方式,既督促党员干部正确用权,又推动相关单位堵塞制度漏洞。
统筹推进“四个监督”。当前,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项监督”全覆盖的格局已经形成。纪律监督要突出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权威,强化“高线”“红线”“底线”意识;监察监督要突出监督的全覆盖和有效性,唤醒公职人员对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敬畏,真正做到公正用权、廉洁用权;派驻监督要突出“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坚守代表上级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定位,真正发挥“探头”作用;巡察监督要突出政治导向,把握督促做到“两个维护”这一根本任务,实现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要注重“四项监督”一体推进、统筹协调,推动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完善监督体系。
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和方向,运用常规方式开展对 23 家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实现十四届县委巡察全覆盖。突出抓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确保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有效提升问题线索处置率、结案率及审理时效。要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让行贿者和受贿者同样付出代价,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
要进一步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量,解决好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质效不够高、工作程序不规范、基础保障不到位、能力素质不过硬等问题,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善用各种审查调查措施,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要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底线。要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强化警示教育的针对性,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遵守法纪意识,确保纪律教育取得实效。同时,落实好省委《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为担当者负责,为受到诬告陷害、错告误告的同志澄清正名,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四)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要强化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脱贫攻坚工作中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把 2019 年涉农资金、涉农项目和城市民生资金、民生项目大排查大起底发现的问题解决到位,线索全部由县统一管理,属纪检监察职能范围的问题,要组织力量尽快查清办结;转职能部门处置整改的问题,要全程跟踪、督促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做出计划,分期分批解决。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集中力量完成好中央督办重点案件,继续紧盯公安机关已经查实的涉黑涉恶案件,深挖背后“保护网”。
要充分发挥协作区优势,加强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提高县乡两级联动效能,强化办案协作、联合调查、交叉检查,真正发挥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的优势。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制度,配齐配强县级审理力量,健全完善相关工作程序,防止“乡案县审”走过场,把好基层案件质量关。
(五)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从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深入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应景造势、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分类研判分析,认真查找成因,推动综合施治。严查享乐、奢靡问题,推动完善制度规定,坚守重要节点,紧盯多发领域,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易发多发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时刻防范隐形变异,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从遏制增量入手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畅通举报渠道,加强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一案双查”、通报曝光。
推动实现长效常治。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开展“回头看”,认真检视存在问题,针对性制定有关规定及正负面清单,建立完善实用有效的制度体系。把发现和纠治“四风”问题纳入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范围,实现教育提醒、督促检查、通报曝光一体推进,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六)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坚持“两个为主”,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严格各项报批报备程序。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优化运行机制,推动纪委监委内设机构与派驻机构职能对接。在实现县级派驻监督全覆盖基础上,切实增强派驻监督有效性。抓好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以及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工作,确保改革要求与基层实际有机结合、落实落地。
深入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及上级新出台的一系列监察法配套规章制度,健全领导体制、工作机制、适用依据、案件审理等方面一体运行的内部工作机制。加强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部门在线索移交、调查措施使用、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调衔接,进一步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七)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战斗的纪检监察铁军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要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带好头。持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促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战斗堡垒作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特权思想,带头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要加强学习培训和实战练兵,提高履职能力。要统筹兼顾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协作区力量,分层分类进行培训,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实战练兵,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入职培训,全面提升掌握政策策略、谈话突破、运用信息化手段、证据收集固定运用等专业素养,培养纪法皆通“专才”。同时,加大干部培养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案件质量提升等载体活动,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要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督。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第一季度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制度规则,严格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砥砺前行,以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全国一流民族自治县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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