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阜蒙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5-09 1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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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蒙县 纪委监委组织机构
办公室( 机关工会 )
组织部(机关党委)
宣传部(研究法规室)
党风政风监督室 (干部监督室 )
案件审理室
信访室
案件监督管理室
第一纪检监察室
第二纪检监察室
第三纪检监察室
第四纪检监察室
第五纪检监察室
第六纪检监察室
第七纪检监察室
第八纪检监察室
第一 派驻 纪检监察组
第二 派驻 纪检监察组
第三 派驻 纪检监察组
第四 派驻 纪检监察组
第五 派驻 纪检监察组
第六 派驻 纪检监察组
第七 派驻 纪检监察组
第八 派驻 纪检监察组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
内设机构及职能简介
办公室(机关工会):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外事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等。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机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机构的党群工作。
组织部(机关党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县委巡察机构、派驻(出)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宣传部(研究法规室):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从业务上指导机关承担宣传教育职责的单位,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提出全县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法立规建议,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法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组织协调起草、修改本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本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镇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
,
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
,
统一接收县纪委监委派驻
(
出
)
机构和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报送及其他单位移交的相关信访举报
,
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纪检监察室
,
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
,
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
,
接待群众来访
,
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
,
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纪检监察室,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负责组织协调全县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政策措施、工作计划,汇总分析外逃案件信息,组织开展重点个案追逃追赃工作,负责制定信息查询平台、技术装备建设规划,配合做好信息查询平台开发、建设、维护工作,为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提供信息查询、分析研判服务和技术装备支持等。
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职责,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主要对“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第二种形态,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可按程序移交给履行审查调查职责的纪检监察室,也可按程序经批准履行审查调查职责,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第五至第八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第一至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对被监督部门的监督责任,不承担被监督部门党组(党委)[ 含不设党组(党委)的部门领导班子,下同 ]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对被监督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的监督和对被监督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推动被监督部门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被监督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督促被监督部门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被监督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被监督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被监督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被监督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指导被监督部门机关党委(纪委)审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直接审查被监督部门监察对象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被监督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被监督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干部,向县纪委监委或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推动被监督部门开展廉政监督。依法对被监督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县委管理的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发现其 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被监督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被监督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负责调查被监督部门非县委管理的科级及以下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 财等职务违法案件;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受理被监督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完成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负责为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机构提供辅助性服务工作;负责为县纪委监委查办重要案件、实施留置措施提供安全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内网和网络信息化相关工作;负责配合县纪委监委开展大数据应用相关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数据服务工作。 负责全县县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风廉政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的相关工作,承担相关廉政教育宣传资料制作任务。 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监委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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