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阜蒙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2-30 16: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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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紧盯“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要求全县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十二严禁”,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和电子红包;
二、严禁接受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
三、严禁年底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及福利;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五、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及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六、严禁餐饮浪费、公款吃喝、公款聚餐、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七、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或将相关费用摊派、转嫁给基层企事业单位;
八、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九、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十、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十一、严禁酒驾、赌博等违法行为;
十二、严禁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
县纪委监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现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以方便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0418—8822220
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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