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阜新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18 16: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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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阜蒙县太平镇架木苏村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和镇党委政府失职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作用,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市纪委监委对该起案例进行通报。
2016年,阜蒙县太平镇架木苏村时任村委会主任宝国利、党支部书记孙杰在乡村道路扶贫工程建设中指使他人伪造工程施工合同,虚开工程发票,套取挪用扶贫专项资金。宝国利还因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孙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时任阜蒙县太平镇经管站站长卜祥坤长期违规使用现金支票给付专项资金,造成扶贫专项资金失管失控。卜祥坤还因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并调离现任岗位。
时任阜蒙县太平镇镇长孙立民对架木苏村扶贫项目领导不力,时任纪委书记师俊祥对扶贫领域监督不力,违规在《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时任党委书记王建生履行职责不力,负有领导责任。孙立民、师俊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建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指出,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又遭遇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脱贫攻坚任务更加艰巨。各级党组织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坚如磐石的意志和决心,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等突出问题,真正把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扛起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推动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各级党员干部要提高认识,自我加压、改进作风,努力在完成脱贫攻坚政治任务的征程中取得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业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深挖细查”的决心、“问责到底”的狠劲,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为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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